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監察部環保總局聯合掛牌督辦八起典型環境違法案
中央政府門戶網站 www.gov.cn   2007年09月05日   來源:監察部

監察部環保總局聯合掛牌督辦八起典型環境違法案件
(7月13日中國紀檢監察報)

    近日,監察部與國家環保總局就2007年上半年環保專項行動的措施落實情況、責任追究情況進行了總結。截至6月30日,全國共出動各類執法人員50余萬人次,檢查企業22萬餘家,立案查處違法企業8000多家,共對1600余家典型違法案件掛牌督辦,追究相關責任人170人。7月12日,監察部和環保總局對本月初公佈的八起典型環境違法案件進行兩部門聯合掛牌督辦。

    7月初,國家環保總局對6市、2縣、5個園區進行了"流域限批",同時對38家企業(含6家污水處理廠)進行了"掛牌督辦"。為督促企業自覺守法,強化監督檢查,加大責任追究力度,切實保障"流域限批"等行政手段的落實,監察部與環保總局決定,對已經公佈的5個經濟開發區、工業園區、工業集中區和4家企業由兩部門重點督辦,進一步加大執法力度,嚴肅追究相關責任人的行政責任。這八起聯合掛牌督辦的案件分別是:安徽省蕪湖市海螺水泥有限公司不執行環評、"三同時"案,安徽省巢湖市鑫泰鋼鐵股份有限公司和安徽省含山縣皓天鑄業有限公司不符合國家産業政策案,河北省滄州市河北小洋人乳品有限公司不執行環評、"三同時"、違法排污案,河南省濮陽經濟開發區、河北省邯鄲市經濟技術開發區、甘肅省蘭州市高新技術産業開發區、山東省莘縣工業園區、山西省臨汾市襄汾縣鄧莊鎮和景毛鎮的工業相對集中區不執行環評、"三同時"案。

    監察部要求相關省級監察機關對地方政府及監管部門履行職責情況進行全面調查,堅持實事求是、查清事實、分清責任,依照《環境保護違法違紀行為處分暫行規定》等相關規定客觀公正地進行責任追究。

    環保總局強調,針對企業違法成本低,行政處罰難以執行,整改要求得不到落實等問題,各地要進一步強化行政措施的執行力,對行政處罰的執行情況進行督察督辦,對不採取切實措施督促企業停産,整改不到位繼續違法排污的,要採取"區域限批"和掛牌督辦的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