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要點》要求:“2006年清欠工作總的任務是:在前兩年清欠工作的基礎上,標本兼治,進一步採取有力措施,全面實現國務院確定的清欠工作目標。堅持政府帶頭,鞏固政府投資項目清欠工作的成果,完成政府投資項目剩餘拖欠的償付任務;加大社會投資項目的清欠力度,確保社會投資項目拖欠工程款基本償付。同時,要按照社會主義市場經濟體制的要求,加強法規和制度建設,健全長效機制,維護投資和建設市場秩序,從根本上解決建設領域拖欠工程款和農民工工資問題。”(建設部提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