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了促進就業和再就業,維護廣大人民群眾切身利益,2006年,國家稅務總局繼續實施新的再就業稅收政策,先後會同財政部、勞動和社會保障部等有關部委出臺了《關於下崗失業人員再就業有關稅收政策具體實施意見的通知》和《關於促進下崗失業人員再就業稅收優惠及其他相關政策的補充通知》,使我國現有的再就業稅收優惠政策更加符合再就業工作的實際,政策環境更為寬鬆,並更具可操作性,適應了進一步促進再就業工作的迫切需要。截至2006年底,全國共有59萬下崗人員享受到新再就業稅收政策,累計減免稅9.9億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