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切實保護消費者合法權益,進一步解決人民群眾關心的熱點問題,凈化移動信息服務市場消費環境,信息産業部從2006年6月開始,分四個階段開展了治理和規範移動信息服務業務(以下簡稱“SP業務”)資費和收費行為的專項活動。
專項活動期間,信息産業部聯合中國消費者協會、中國通信企業協會、中國互聯網協會等單位,紮實有效地開展各項工作,確保責任到位、措施到位、任務到位,力求實效。一是暢通用戶投訴舉報渠道,從解決用戶投訴入手,發現共性問題,查清根源一併處理;二是發佈《關於規範移動信息服務業務資費和收費行為的通知》,按照“誰接入誰負責,誰收費誰負責”的原則,明確了基礎電信企業在業務宣傳、明碼標價、業務訂制、業務退訂和用戶投訴等方面的責任,保障電信用戶的自主選擇權、知情權和公平交易權,力爭從源頭上杜絕移動信息服務企業(以下簡稱SP企業)的資費和收費欺詐行為;三是加大政府監管力度,聯合相關部門組成檢查組對8省市進行了重點抽點,嚴懲惡意侵害消費者合法權益的SP企業;四是堅持打防並重,查處和規範並舉,要求電信企業“以誠實守信為榮,以見利忘義為恥”,引導和培育“依法經營,誠信服務”的經營觀念,共同努力營造放心的消費環境;五是通過召開新聞發佈會、媒體通報會、門戶網站訪談等形式向社會各界通報專項活動的進展情況、解讀相關監管政策、宣傳消費者維權的方式方法,讓廣大消費者進一步提升維權意識,豐富維權手段,共同治理和規範價格欺詐等侵害消費者合法權益的行為。
7個月的專項治理取得了明顯成效,我國移動信息服務市場消費環境日趨好轉。SP企業經營行為日漸規範,強行訂制、強行扣費等惡意侵害消費者合法權益的行為大幅度減少,用戶投訴或申訴呈穩步下降趨勢,SP業務明碼標價行為明顯規範,SP企業自律意識逐步增強,社會反響良好。(信息産業部提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