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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斷提高政府立法質量
中央政府門戶網站 www.gov.cn   2006年08月31日   來源:國務院辦公廳

    幾年來,國務院及其部門和有立法權的地方政府按照《全面推進依法行政實施綱要》要求,不斷改進政府立法工作方法,探索創新政府立法工作機制,努力提高政府立法質量,取得了明顯成效。

    一是政府立法工作的透明度和公眾參與程度不斷提高,政府立法公開已經成為普遍實踐。國務院及其部門、有立法權的地方政府在起草、審查法律、法規或者規章草案過程中,逐步建立完善公眾參與的機制、程序和方法,拓寬公眾參與渠道,普遍採取了召開論證會、聽證會、座談會、國際研討會以及向社會公佈法規、規章草案等方式,廣泛徵求各方面的意見。例如,國務院法制辦先後在報刊和網站上公佈了收費公路管理條例、機動車交通事故責任強制保險條例等行政法規草案,對徵集到的意見和建議進行了認真研究論證,採納了許多合理的意見和建議。國務院有關部門和一些有立法權的地方政府也公佈了數百件規章草案,向社會公開徵求意見。國務院有關部門和許多有立法權的地方政府組織了上千次立法聽證會、論證會。許多有立法權的地方政府還向社會發佈公告,公開徵集地方立法項目,任何單位和個人均可向政府提出立法項目建議。所有法律、法規、規章和作為行政管理依據的規範性文件,都得以及時在政府公報、普遍發行的報刊和政府及其部門的網站上公佈。一些地方政府還將政府公報放在機場、車站等公共場所,供群眾查閱和免費獲取。

    二是改進調查研究方法,完善立法工作機制,政府立法的針對性和可操作性不斷增強。國務院及其部門、有立法權的地方政府在起草、審查法律、法規或者規章草案過程中,高度重視調查研究工作,注意改進方法、注重實效,深入基層、深入群眾,了解社情民意,掌握第一手材料,增強了立法的針對性和可操作性,使其能夠解決實際問題。同時,繼續堅持並不斷完善立法工作者、實際工作者和專家學者相結合的工作機制。例如,國務院法制辦建立了諮詢專家名單,隨時就立法工作中遇到的問題徵求專家意見,在起草《公司法(修訂草案)》、《反壟斷法(草案)》時,都聘請有關方面的專家、學者組成專家諮詢組,充分發揮專家在政府立法中的作用;一些地方政府還成立了專門的立法諮詢專家委員會。在起草一些重要的法律、法規或者規章草案時,國務院有關部門和地方政府成立了由立法工作者、實際工作者和專家學者組成的起草工作組,負責草案的研究起草工作。

    三是研究探索立法成本效益分析和立法後評估制度,及時跟蹤有關法規、規章的實施效果。國務院法制辦組織了立法成本效益分析培訓班,邀請歐盟專家介紹了歐盟及其成員國的立法成本效益分析制度,並組織有關地方和部門法制機構幹部考察了國外立法成本效益分析制度;組織本部門有關業務司開展立法後評估制度研究,並選擇社會關注程度高的幾部行政法規,對其實施效果進行了評估,擬在此基礎上總結實踐經驗,逐步使之制度化。山西、海南、吉林等地方和交通部、衛生部、國家旅遊局等國務院部門嘗試開展了立法成本效益分析工作,上海、黑龍江、安徽等地方和勞動保障部、質檢總局等國務院部門開展了法規、規章實施情況的後評估工作,並在此基礎上探索建立公眾對法規、規章實施情況的意見和建議的跟蹤反饋機制,及時分析、總結制度設計本身存在的問題,準確把握修改、廢止有關法規、規章的時機。(法制辦提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