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各部門以貫徹落實公務員法為契機,深入開展法律知識培訓,行政許可法、行政復議法等法律法規培訓工作取得成效。
2004年1月1日,人事部下發了《關於在全國公務員中開展行政許可法培訓的通知》,明確了全國公務員行政許可法培訓的指導思想、目標、對象、內容、方式、考試考核和有關要求。各地區、各部門採取集中辦班、專題講座、電視講座、知識競賽等多種形式開展培訓,全國有430多萬公務員參加了行政許可法培訓,30余個省(區、市)和部門組織了行政許可法培訓統一考試。
國家民委積極組織了少數民族幹部培訓,提高了民族地區幹部的法律意識和依法行政能力。
公安部下發了《公安機關領導幹部法律學習培訓規定》,切實加強領導幹部法律學習;同時,還組織各級公安機關領導幹部進行法律知識摸底考試,有效推動了公安機關法律學習培訓工作的開展。
鐵道部將行政許可法、公務員法、《全面推進依法行政實施綱要》、鐵路運輸安全保護條例等新法律法規納入鐵路"四五"普法規劃,通過舉辦專題講座、知識問卷答題以及在媒體上進行集中宣傳,在全系統掀起了學習法律知識高潮。鐵道部連續舉辦了14期行政許可法培訓班,對部機關800多名幹部進行了輪訓。
海關總署統一組織各海關單位,分階段、分層次地進行了形式多樣的行政許可法教育培訓活動,並舉行了統一考試,海關系統4萬餘名關員參加了考試。為保證培訓質量,海關系統有關單位還添加了必要的培訓硬體設施。
安全監管總局積極組織各地安全生産監督管理部門開展幹部法律知識培訓,目前,各省級安全生産監管部門的執法人員全部經過培訓,持證率達到100%,市、縣安全生産監管部門的執法人員的持證率達到85%。
證監會組建了普法講師團,開辦巡迴講座,同時堅持自學與授課式學習相結合、案例與模擬學習相結合、以考促學等方式,進一步提高了證券監管系統幹部法律知識和專業技能水平。
教育部、國防科工委、財政部、國土資源部、農業部、人口計生委、民航總局、地震局等部門也開展了形式多樣的法制學習培訓活動,取得了良好效果。(教育部、國防科工委、國家民委、公安部、人事部、財政部、農業部、人口計生委、海關總署、民航總局、安全監管總局、證監會、地震局提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