陜西、江蘇、廣西、江西等地積極探索多渠道補助村衛生室和鄉村醫生,穩定鄉村醫生隊伍,築牢農村三級醫療衛生服務網底。
【陜西】今年3月,陜西省有關部門聯合下發了《陜西省基層醫療衛生機構經費補償暫行辦法》。在村衛生室補償方面,根據其承擔的任務,從基本公共衛生服務和基本醫療服務兩方面給予補助。一是基本公共衛生服務補助採取購買服務的方式,對村醫所承擔的基本公共衛生服務項目,在嚴格考核的基礎上,從基本公共衛生服務經費(全省人均21.5元)中列支。二是對實行基本藥物制度、實行藥品零差率銷售達標的村衛生室所提供的基本醫療服務,主要通過新型農村合作醫療基金付費和個人門診付費進行補償,政府對其提供的基本醫療服務給予一定補助,具體補償標準為:省級財政按每個行政村一個衛生室,每年3000元的標準給予補助;市、縣財政部門綜合考慮服務人口數量和提供基本醫療服務質量等因素,確定具體的補助標準,原則上每個行政村每年補助總額不低於3000元。為解除鄉村醫生的後顧之憂,穩定隊伍,陜西省有關部門還聯合下發了《關於對曾正式受聘在鄉鎮衛生院村衛生室工作過人員發放養老補助有關問題的通知》,從2010年1月1日起,對以農民身份曾經受聘在鄉鎮衛生院和村衛生室在崗工作滿3年以上、2009年12月31日前年齡滿60周歲(含)的人員,發放養老補助。補助標準按照新型農村社會養老保險基礎養老金加工齡補助的辦法。
【江蘇】從今年1月1日起,江蘇首批實施基本藥物制度的23個涉農縣(市、區)有2621個村衛生室配備使用基本藥物,並實行零差率銷售。江蘇省積極探索多渠道補助方法,穩定鄉村醫生隊伍。一是對村衛生室承擔的基本公共衛生服務給予合理補助。規定在人均15元公共衛生服務經費中,按照不低於當地基本公共衛生服務專項資金總額30%的資金撥付給村衛生室。二是對實行基本藥物零差率銷售減少的收入給予補助。規定對經濟薄弱地區按照每個行政村不高於1萬元的標準給予定額補助。三是建立新農合門診費用統籌制度。將符合條件的村衛生室納入新農合門診報銷範圍,逐步提高村衛生室門診補償比例,從門診費用統籌資金中對村衛生室提供的基本醫療服務給予合理補助。四是切實解決鄉村醫生養老保障問題。
【廣西】廣西自治區通過將鄉村醫生開展公共衛生工作的補助由醫改前的30元/月提高到300元/月,提高了鄉村醫生待遇水平,穩定了鄉村醫生隊伍,加強了農村衛生服務網絡的網底建設。今年2月,自治區有關部門制定出臺了《廣西壯族自治區鄉村醫生待遇補助暫行辦法》,明確了鄉村醫生開展公共衛生服務的補助標準、經費來源等。一是明確對鄉村醫生的補助原則上按每人每月不低於300元的水平核定,並且各地可以根據當地財力情況,適當提高鄉村醫生的補助水平。二是明確鄉村醫生補助所需經費以縣為單位按轄區服務人口(農業戶籍人口)不高於年人均2.5元的標準從基本公共衛生服務經費中列支,其餘的補助經費由市縣級財政列入年度預算給予安排。三是明確每個行政村根據服務人口數量配備1~2名鄉村醫生,對服務人口超過4000人的,可適當增加鄉村醫生名額;從方便計生服務考慮,每個行政村村衛生室應配備有女性鄉村醫生。
【江西】江西省建立了鄉村醫生公共衛生服務多渠道補助機制。2009年,在原縣級財政每人每年300-500元補助的基礎上,省財政安排專項資金對鄉村醫生給予1000元補助;2010年省財政還將省級補助增加到1200元,其中中心衛生院所在鄉鎮的鄉村醫生增加到1800元。同時,在基本公共衛生服務經費方面,從2009年開始,規定不低於一定比例的經費撥款給村衛生室,鄉村醫生還可通過從事公共衛生服務獲得補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