它是以群眾為主體興辦各種社會事業,政府給予一定資金支持的一種建設模式。以小型農田水利建設民辦公助為例,就是以統一規劃、尊重民意為前提,以財政補助為引導,以農民、農民用水合作組織、村組和基層水管單位為載體,變政府主導為政府引導,變農民被動建為農民自主建,建設與管理並重,投資與投勞並舉,既用活用好財政資金,調動農民群眾的積極性,又妥善解決小型農田水利工程管護難的問題。(財政部提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