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法經費保障政策主要有:實行“分級管理、分級負擔”的保障體制;司法機關收取的行政性收費和罰沒款收入一律全額上繳國庫,履行職能所需經費列入本級財政予以保障,並隨著經濟發展和財政收入增長逐步加大投入;制定並落實縣級公用經費基本保障標準,規範基層司法機關經費保障工作;中央和省級財政要增加對貧困地區司法機關專項補助經費,完善支付和管理方式,強化項目管理;優化資源配置,發揮司法資源的整體效能。這些政策主要適用於各級公安、司法、檢察院、法院等司法機關。(財政部提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