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次改革計劃自2006年起,用五年時間,分區域、分步驟實施,前兩年重點在推行,後三年重點在鞏固。西部12個省、新疆生産建設兵團和中部享受西部待遇的湘西、鄂西、延邊3個自治州,海南的8個縣(市)及安徽、湖南的5個試點縣已于2006年春季先行實施;河北遵化市、山西懷仁縣、吉林東豐縣、黑龍江依安縣、江西吉安縣、河南扶溝縣、湖北沙洋縣等中部七縣從2006年秋季開始試點;從2007年春季開學起,中、東部地區將全面鋪開。到2010年,新機制將在全國農村中小學全面建立。(教育部提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