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於嚴禁在中小學教材貯發行環節違規收取費用的通知 (新出聯[2006]8號)
《通知》規定:嚴禁各部門、學校和有關企事業單位在中小學教材出版、發行等環節違規收取“培訓費、宣傳推廣費、勞務費、贊助費、諮詢費”等各種名目的費用,物價部門在核定教材價格時不得將上述費用計入教材成本,有關部門要嚴肅查處違規收取費用行為等。(發展改革委提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