溫家寶主持召開國務院常務會議
審議並原則通過《西部大開發“十一五”規劃》
和《訴訟費用交納辦法(草案)》
國務院總理溫家寶8日主持召開國務院常務會議,審議並原則通過《西部大開發“十一五”規劃》和《訴訟費用交納辦法(草案)》。
會議認為,“十五”時期,西部大開發取得重要進展,西部地區基礎設施顯著改善,生態建設和環境保護取得成效,重點地區和特色優勢産業發展明顯加快,社會事業薄弱環節得到加強,民族地區和邊遠貧困地區脫貧致富步伐加快。但是,西部地區的發展還面臨不少困難,與其他地區特別是發達地區的發展差距仍在擴大,必須充分認識西部大開發的長期性、艱巨性和複雜性,進行堅持不懈的努力。
會議指出,實施西部大開發,促進區域協調發展,是調整經濟結構、構建社會主義和諧社會的重要任務。“十一五”時期西部大開發的目標是,努力實現西部地區經濟又好又快發展,人民生活水平持續穩定提高,基礎設施和生態環境建設取得新突破,重點區域和重點産業的發展達到新水平,教育、衛生等基本公共服務均等化取得新成效,構建社會主義和諧社會邁出紮實步伐。著重抓好以下工作:(一)紮實推進社會主義新農村建設,提高農業綜合能力,改善農村生産生活條件,加大扶貧開發力度,千方百計增加農牧民收入。(二)繼續加強基礎設施建設,完善綜合交通運輸網絡,加強水利設施建設,改善重點區域基礎設施。(三)大力發展特色優勢産業,促進資源優勢轉化為産業優勢和經濟優勢。(四)支持重點區域優先開發,加快培育和形成區域經濟增長極,帶動周邊地區發展。(五)鞏固發展退耕還林、退牧還草成果,強化資源節約和綜合利用,加大環境保護力度,推進主體功能區建設。(六)著力改善基本公共服務,加強教育、衛生、科技、文化體育事業,健全就業服務體系和社會保障體系,解決好關係人民群眾切身利益的實際問題。(七)加強人才隊伍建設,完善和創新人才開發機制,大力培養實用技能人才,進一步緩解西部人才流失趨勢。(八)增加支持西部大開發的投入,促進革命老區、民族地區、邊疆地區和貧困地區加快經濟社會發展,不斷完善政策措施,建立推進西部大開發的保障機制。(九)擴大西部對內對外開放,加強與毗鄰國家的經濟技術交流與合作,大力發展與周邊國家的貿易和邊境貿易。
會議強調,西部地區要加快改革開放步伐,突出體制機制創新,切實轉變經濟增長方式,不斷提高發展質量,增強自我發展能力。要發揮各地區比較優勢,鼓勵東部地區向中西部地區進行産業轉移,在更大範圍內實現資源優化配置,形成互惠互利格局,促進東中西地區良性互動。
會議審議並原則通過了《訴訟費用交納辦法(草案)》。會議決定,該草案經進一步修改後,由國務院公佈施行。
會議還研究了其他事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