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於開展創新型企業試點工作的通知
國科發政字〔2006〕110號
各省、自治區、直轄市、計劃單列市科技廳(委、局)、國資委、總工會,新疆生産建設兵團科技局、國資委、總工會,各有關工業協會,各全國産業工會:
為貫徹落實黨的十六屆五中全會和全國科技大會精神,推動“技術創新引導工程”深入實施,科學技術部、國務院國資委、中華全國總工會決定聯合開展創新型企業試點工作,加大對企業自主創新的支持,引導企業走創新發展的道路,形成一批擁有自主知識産權、知名品牌和持續創新能力的創新型企業,為建設創新型國家提供有力支撐。
現將《創新型企業試點工作實施方案》及《創新型企業試點方案主要內容要求》印發給你們,請結合實際認真組織實施,切實推進這項工作的開展。試點工作中遇到的重要情況和問題請及時報告。
聯絡電話:科學技術部政策體改司 010-58881762
國務院國資委規劃發展局 010-63193498
中華全國總工會經濟技術部 010-68591418
科學技術部
國務院國資委
中華全國總工會
二〇〇六年四月十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