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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央政府門戶網站 www.gov.cn   2006年06月8日   來源:國土資源部網站

關於進一步規範土地證書管理的通知
國土資廳發〔2006〕69號

各省、自治區、直轄市國土資源廳(國土環境資源廳、國土資源局、國土資源和房屋管理局、房屋土地資源管理局):
  近一個時期以來,社會上出現了大量偽造《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土資源部土地證書管理專用章》、私自製售土地證書的行為,有的證書已流入國土資源系統內部,嚴重影響了土地登記的質量和公信力。為進一步規範土地證書印製、使用管理,切實維護土地證書的權威性和嚴肅性,增強土地登記的公信力,保護土地權利人的合法權益,保證土地交易安全,現將土地證書管理的有關事項重申如下:
  一、部負責土地證書的統一製作和監督管理工作。制定統一的土地證書式樣,監製土地證書,掌握土地證書的印製數量和進度,組織開展土地證書的質量檢查。會同有關部門對偽造《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土資源部土地證書管理專用章》、違法制售、使用假土地證書行為進行查處。
  二、受部委託,中國土地礦産法律事務中心負責土地證書發行服務、編制土地證書統一編號等具體事務工作。北京市印刷集團有限責任公司印刷二廠承擔土地證書的統一印製工作。
  三、省級國土資源行政主管部門負責本轄區內土地證書的徵訂工作,各級國土資源部門不得購買、使用非國土資源部監製的土地證書。偽造《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土資源部土地證書管理專用章》,沒有經國土資源部編號的土地證書無效。
  四、各級國土資源行政主管部門要對本地區土地證書的管理和使用情況進行一次全面檢查。對偽造《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土資源部土地證書管理專用章》的行為要堅決查處;對私自印製的土地證書堅決清理;對購買私自印製土地證書的有關責任人,要給予紀律處分,有違法行為的應移交有關部門處理。部近期將對土地證書管理和使用情況進行抽查。
                         二○○六年五月二十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