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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央政府門戶網站 www.gov.cn   2006年07月19日   來源:交通部

交通部辦公廳文件
廳質監字〔2006〕225號

關於加強交通建設工程施工安全監管的緊急通知

各省、自治區、直轄市交通廳(委),天津市市政工程局,上海市市政工程管理局,新疆生産建設兵團交通局,上海市港口管理局,長江航務管理局:
  近期一些地區連續發生爆炸事故,山體滑坡、泥石流等自然災害,引起全社會廣泛關注,黨中央、國務院領導同志對此高度重視,多次作出重要批示,要求有關方面立即採取緊急救援措施,盡最大努力減少人員傷亡,同時要求各地各部門引以為戒,高度重視,落實責任,迅速行動,強化措施,廣泛宣傳,標本兼治,切實加強安全生産監督管理。
  為吸取各類事故教訓,認真貫徹落實《國務院辦公廳關於進一步做好防雷減災工作的通知》(國辦發明電〔2006〕28號)和《國務院辦公廳關於切實加強民用爆炸物品安全管理的緊急通知》(國辦發明電〔2006〕30號)精神,防止和減少爆炸事故和各類災害事故的發生,切實做好交通建設工程安全生産監管工作,現就有關事項緊急通知如下:
  一、進一步加強對安全生産工作極端重要性的認識
  各地要充分認識加強安全生産工作的長期性、艱巨性、複雜性,加強領導,轉變作風,狠抓落實。安全工作要立足防範,寧可防而不來,不可來而無備,當生産與安全發生矛盾時,要將安全放在首位。要全面落實“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綜合治理”的方針,做到思想認識上警鐘長鳴、制度保證上嚴密有效、技術支撐上堅強有力、監督檢查上嚴格細緻、事故處理上嚴肅認真。
  二、在職責範圍內切實加強民用爆炸物品安全監管工作
  各級交通主管部門要從大局出發,從建立安全生産長效機制入手,在職責範圍內切實做好民用爆炸物品安全監管工作。
  一是加強安全監管,落實企業主體責任。各地要認真貫徹執行《民用爆炸物品安全管理條例》,督促企業建立健全火工品安全管理機構,配備專業人員,完善安全操作規程和安全崗位責任制度,制訂安全防範措施和事故應急預案。尤其要強化企業法定代表人負責制,加強對從業人員的安全教育培訓,確保責任落實到人,制度措施落實到位。
  二是加強火工品的源頭管理。施工企業要建立火工品領取、清退、保管制度,做到火工品專人保管、專人領取、專人使用,嚴防丟失被盜和非法買賣。發現火工品丟失、被盜,必須及時報告所在地公安機關。
  爆破員領取火工品,必須經班組長或現場負責人批准,倉庫人員憑指定審批人簽發的《爆炸物品核發憑單》發放火工品,領取數量不得超過當班使用量,剩餘的要當天退回,庫房內儲存的火工品數量不得超過設計容量,性質相抵觸的火工品必須分庫儲存,庫房內嚴禁存放其他物品。
  三是加強爆破作業監管,嚴格各項措施。施工企業採購、使用火工品必須辦理相關審批手續,並接受公安部門全過程監督。爆破作業屬危險性較大的工程環節應編制技術安全措施並經監理工程師審核和建設單位批准。爆破作業應嚴格執行安全操作規程,在專業人員指導下,由受過爆破知識和安全知識教育且持爆破作業合格證的人員擔任。爆破現場應確保安全距離,並設立警告標誌、信號、警戒哨和指揮站等防衛危險區的設施。
  三、認真抓好汛期工程安全生産工作
  汛期是各類事故的易發期,做好汛期的安全生産工作十分重要。
  一是提高意識,明確責任,落實措施。各地要在以往災害防禦經驗的基礎上,立足於防大汛、救大災,增強防洪水、滑坡、垮塌、泥石流、雷電和颱風等自然災害的意識,認真研究,週密部署,積極落實防汛責任和救災措施,做到任務明確、責任到人、措施到位,把各項工作做得更紮實,確保汛期安全生産形勢穩定。
  二是深入細緻開展安全生産隱患排查整改工作。各地要結合本地實際,根據行業安全生産特點以及汛期安全生産規律,深入細緻查找本地汛期安全生産的薄弱環節,加大隱患排查整改力度,著力解決突出問題,及時消除事故隱患。對列入今年部重點專項整治的高墩大垮橋梁和長大隧道應作為隱患排查重點。
  三是未雨綢繆,牢牢掌握汛期安全生産的主動權。各地要加強與有關部門的密切協作,及時掌握水情和地質災害氣象等預警預報,超前做好預防工作,特別是降雨集中區、颱風多發區和地質災害易發地區,更要高度重視,有效防範和應對各類事故的發生,最大限度地減少人員傷亡和財産損失。
  四是深入一線,加強對重點工程、重點部位和重點設施設備的監管。各地要加強對重點工程、重點部位的防控工作,認真做好關鍵設備、設施的維護、保養,核實塔吊、物料提升機、履帶吊等大型運輸設施的基礎穩固和拉結、防風、防雷裝置情況,以及架橋機(支架)等臨時大型設施的加固措施,重視臨時用電設施的防水防觸電裝置的檢查;對地處山坡或低窪處的施工工棚應制定並落實好各項預防措施,確保在建工程安全度汛,萬無一失。
  五是加強值守,快速反應,確保汛情信息和調度指令的暢通。各地要建立快速反應機制,完善防汛值班制度,在汛期要堅持領導幹部晝夜值班,努力做到指揮靠前,發現重要情況及時處理並報告,確保汛情信息和調度指令的暢通。對遲報、漏報、瞞報的,要給予通報批評,影響對重大情況及時處置和造成嚴重後果的,要追究有關領導和人員的責任。
  六是科學應對,加強應急救援工作。各地要制定並完善應對各種突發性事故(災害)的應急預案並加強演練和落實工作。要建立健全應急救援組織指揮機構和專兼職應急救援隊伍,儲備好救援裝備及物資。一旦出現險情,做到保障有力、救援有效,努力把災害損失降到最低限度。同時要加強汛期的安全生産宣傳教育工作,提高廣大幹部群眾的抗災、減災和自救能力。
                     中華人民共和國交通部辦公廳(章)
                        二○○六年七月十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