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部辦公廳關於新學期初兩起
學校食物中毒事件的緊急通報
教體藝廳〔2006〕10號
各省、自治區、直轄市教育廳(教委),新疆生産建設兵團教育局,部屬各高等學校:
新學期開學後,四川省崇州市實驗小學、遼寧省瀋陽市實驗中學相繼發生食物中毒事件。9月1日,崇州市實驗小學學生中午在學校食堂食用涼拌豬肉,9月2日和3日,陸續有學生出現噁心、嘔吐、腹瀉、腹痛等症狀,被當地醫院診斷為細菌性食物中毒。9月1日,瀋陽實驗中學高中部部分學生中午和晚上在學校食堂用餐後出現發熱、腹痛、腹瀉、水樣便等症狀,經調查,該學校食堂存在無衛生許可證、從業人員無健康體檢證明、食堂後廚工藝流程不合理、環境衛生差等問題,有關部門多次提出整改意見,但該校均未落實。學校食物中毒事件的發生嚴重影響了學生的身心健康,國務院領導同志對此高度重視,並做出重要批示,要求採取有效措施,加強學校食品衛生工作。
為加強學校衛生防疫與食品衛生安全工作,今年以來,我部已多次下發文件,對該項工作進行部署,並提出具體要求。為使各級教育行政部門和學校從上述事件中吸取教訓,有效防止此類事件的發生,現將有關要求重申如下:
一、各級教育行政部門和學校領導要以對學生健康高度負責的精神,牢固樹立“健康第一”的指導思想,切實加強對學校食品衛生安全工作的領導,完善並落實學校食品衛生安全工作責任制,確保食品衛生安全工作警鐘長鳴,常抓不懈。
二、各級教育行政部門和學校要把學校食品衛生(包括飲水)、腸道傳染病防控工作作為開學初的重點工作,認真進行研究和部署。要按照食品衛生有關法規文件要求,層層落實責任目標,強化管理,特別要落實學校食品衛生安全校長責任制、食物中毒責任追究等各項制度。
三、各級教育行政部門要按照《教育部辦公廳關於開展學校食品衛生安全檢查工作的通知》(教體藝廳函〔2006〕22號)要求,立即組織力量對本行政區域內學校食品(包括飲水)衛生安全工作進行檢查,檢查工作要紮實、深入,不留死角,關注細節,對檢查中發現的問題及時提出整改意見,並要求學校限期予以整改,對未按要求整改的學校要進行通報批評,並追究相關責任人的責任。
四、各級各類學校要以多種形式對廣大師生開展一次食品衛生、預防食物中毒和腸道傳染病知識的宣傳教育,農村中小學要注意教育學生不喝生水、不摘食野果(菜)、不買街頭無證小販的飲(食)品等,增強學生的自我保護意識和能力。
五、各級教育行政部門和學校要強化報告意識。發生學校食物中毒等突發公共衛生事件後,必須按要求立即向當地疾病控制部門報告,並逐級報告上級教育行政部門。對隱瞞實情不上報者,要按照有關規定進行責任追究。
特此通報。
二○○六年九月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