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於徵集交通行業第二批特有職業
(工種)標準編制單位的通知
廳函職評〔2006〕233號
各省、自治區、直轄市交通廳(局、委),新疆生産建設兵團交通局,各港口企業,中央管理的交通企業,交通院校,部屬各單位,部管各社團:
為加強交通行業職業(工種)標準建設,部決定徵集交通行業第二批特有職業(工種)標準編制單位。現將有關事宜通知如下:
一、職業範圍
交通行業第二批特有7個職業27個工種(見附件1)。
二、申報條件
具備下列條件的單位均可申請(申請的職業[工種]數量不限):
(一)熟悉交通職業編制規程;
(二)有申報職業(工種)相關專業技術人員(高級職稱)不少於3名。
三、經費來源
主要由編制單位自籌經費。
四、評選方法
通過專家評議,在申報單位中確定編制單位。
五、報名截止時間
2006年10月31日。
六、報名方式
申請單位填寫《標準編制申請表》(見附件2),郵寄至交通部職業技能鑒定指導中心。
地址:北京市朝陽區安立路66號安立花園A座7層,郵編100101。
聯絡人:李娟,電話:(010)64906319,64906170轉331。
中華人民共和國交通部辦公廳(章)
二〇〇六年九月二十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