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務院辦公廳關於成都 皮影博物館冠名問題的復函 國辦函〔2006〕79號
四川省人民政府: 你省《關於成都皮影博物館冠名的請示》(川府〔2006〕43號)收悉。經商有關部門並報國務院領導同志同意,現函覆如下: 成都皮影博物館名稱可定為“成都中國皮影博物館”。 國務院辦公廳 二○○六年十月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