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家發展改革委關於印發加強農村基礎設施建設 紮實推進社會主義新農村建設的意見的通知 發改農經〔2006〕2325號
各省、自治區、直轄市及計劃單列市、新疆生産建設兵團發展改革委: 為切實加強對新農村建設的指導,大力支持農村基礎設施建設,我委在深入基層調查研究的基礎上,結合發展改革系統農村經濟部門的職能,制定了《國家發展改革委關於加強農村基礎設施建設,紮實推進社會主義新農村建設的意見》。現將意見印發給你們,請結合本地實際認真貫徹落實。 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家發展和改革委員會 二○○六年十月三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