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家旅遊局 國家安全監管總局
關於加強旅遊交通運輸安全的緊急通知
旅發明電567號
各省、自治區、直轄市旅遊局、安全監管局;各計劃單列市、副省級城市旅遊局、安全監管局;新疆生産建設兵團旅遊局、安全監管局:
近一段時間,旅遊交通安全事故頻發引起國務院領導和有關部門的高度重視。特別是4月13日,由山西太原運通假期旅行社有限公司組織的一旅遊團,乘坐山西福鑫旅遊汽車服務公司租用的大轎車赴華東五市旅遊途中,行至商亳高速公路虞城縣路段時,發生重大交通事故,截止14日20時,已經造成11人死亡、9人重傷、35人輕傷,給人民群眾生命和財産造成了重大損失。目前,正值春季旅遊旺季,“五一”黃金周即將來臨,國家旅遊局、國家安全監管總局就有關要求緊急通知如下:
一、各旅行社、旅遊汽車服務單位,必須站在為人民群眾生命和財産安全負責的高度,做好安全生産和服務的每一項工作。各旅行社不得租用沒有經過有關部門核準的汽車公司車輛用於旅遊接待服務;各旅遊汽車服務單位,必須保證接待車輛安全運輸,不得帶故障上路,駕駛員不得疲勞駕駛和違規駕駛。
二、各級旅遊管理部門和安全生産監督管理部門要密切配合,加大檢查和監督工作力度。沒有安全就沒有旅遊,安全是旅遊的生命線。“五一”長假前,各旅遊、安全監管部門要立即行動起來,會同公安、交通等部門對旅遊運輸車輛進行一次全面檢查,嚴格執行國家有關安全生産和運輸的規定,清除安全隱患,防範重特大的交通事故發生。
三、要抓好突發事件應急預案的落實。凡發生重大旅遊交通事故,當地政府要立即啟動應急預案,上級旅遊、安全監管部門接報後也要按應急預案的要求,協助當地政府組織指揮救助工作,共同採取得力措施,做好緊急救援和善後工作。尤其是各級領導幹部一定要親臨一線指揮,確保救援、善後的工作順利進行。
四、做好宣傳教育和管理工作。要加強對旅遊和安全生産的宣傳教育和管理工作,要使各旅行社、旅遊汽車運輸單位,每一個導遊、領隊和駕駛員樹立強烈的安全意識,認真汲取近一段時間發生重特大交通事故的教訓,保證遊客的安全旅行。各級旅遊、安全監管部門和各旅行社、旅遊運輸服務單位的主要負責人都要加強管理,完善各項管理制度規定和安全預案,嚴防事故發生。對違反國家有關規定,造成重大事故和重大損失的單位和個人,要追究其責任,直至追究法律責任。
國 家 旅 遊 局
國家安全生産監督管理總局
二〇〇七年四月十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