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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央政府門戶網站 www.gov.cn   2007年05月22日   來源:財政部

財政部關於做好2007年對
種糧農民農資綜合直補工作的通知

各省、自治區、直轄市財政廳(局):
    為貫徹落實《中共中央 國務院關於積極發展現代農業紮實推進社會主義新農村建設的若干意見》(中發〔2007〕1號)精神,進一步促進糧食增産、農民增收,經國務院批准,2007年繼續穩定和完善農資綜合直補政策,並加大對種糧農民的農資綜合直補力度。現將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補貼政策目標和資金分配原則
    在保持2006年農資綜合直補政策相對穩定的前提下,適當調整和完善2007年新增農資綜合直補政策目標,政策重點鼓勵多産糧、多調糧、産好糧,更好地調動各地和農民糧食生産的積極性,促進糧食生産和農民增收。2006年120億元農資綜合直補資金仍維持各地補貼基數不變,2007年新增156億元補貼資金分配,堅持以下基本原則:
    (一)繼續堅持向糧食主産區傾斜的同時,進一步向糧食增産快、商品量大、優質稻穀産量多的地區傾斜。今年新增資金分配,繼續堅持按因素法測算分配資金,資金分配直接與近三年來各地的平均糧食産量、商品量和優質稻生産等因素挂鉤,産糧越多、糧食商品量越大、優質稻生産越多,得到的補貼就越多。反之,則少。
    (二)繼續促進補貼公平,適當縮小補貼水平的地區間差距。考慮歷史補貼因素,對現有畝均補貼標準和補貼強度系數(每百斤糧食産量所得到的補貼)過低的地區,在新增資金分配上適當傾斜。對補貼水平較低的個別地區,適當提高其補貼標準,適當縮小各地區之間補貼差距,進一步促進各地補貼公平,更好地發揮補貼政策對各省(自治區,直轄市,下同)發展糧食生産的激勵作用。
    (三)充分考慮今年化肥、柴油等農資價格變動全年預計對農民種糧可能的增支影響,並適當留有餘地。中央財政將全年農資綜合直補資金一次性全部撥付到地方,地方財政部門一次性將補貼發放到農戶,期間補貼原則上不再隨農資價格變動而變動。
    二、補貼資金的管理和撥付
    (一)補貼資金繼續由中央財政預算安排,納入糧食風險基金專戶管理。在糧食風險基金專戶中,要將糧食直補資金與農資綜合直補資金分賬核算,單獨反映,便於統計和監管。
    (二)各省級財政部門應根據上述補貼政策目標和資金分配原則,結合當地實際情況,考慮糧食産量、商品量、優質稻産量和補貼強度系數等因素,按照糧食省長負責制的要求,在省級人民政府的領導下,儘快制定本省農資綜合直補方案,並報財政部備案。
    (三)中央財政的補貼資金撥付到省後,各省應儘快將補貼資金撥付到縣。農資綜合直補資金原則上應在今年6月底前兌付到農戶。個別有特殊情況的地區,也應按照農民滿意和促進糧食生産的原則,儘快將補貼資金兌付到農戶。
    三、補貼資金對農戶的落實
    (一)補貼資金由省級財政部門測算撥付到縣後,各縣向農戶兌付補貼資金時,原則上仍按照現有補貼面積,核定每戶農民的補貼金額,並通過“一卡通”或“一折通”的形式直接兌付到戶。個別地方暫時不具備實行“一卡通”或“一折通”條件的,可以暫時採取直接發放現金的方式,但要積極採取措施,儘快全面實行“一卡通”或“一折通”,為種糧農民領取補貼提供高效便捷的服務。
    (二)向農戶兌付補貼資金,應發放補貼通知。通知中應明確補貼資金的金額、標準等,讓農民清楚國家已對今年化肥、柴油等農業生産資料全年預計增支,給予了補貼,讓農民切實體會到國家對農民的關懷。今年從糧食風險基金中安排的糧食直補資金尚未兌付到農戶的,可以與農資綜合直補資金一併落實到農戶,但應在對農民的補貼通知中按上述要求單獨列示。
    (三)要進一步健全完善補貼資金的專戶管理、財務公開、村級公示、補貼旬報、檔案管理等管理制度,加強補貼資金監管,確保補貼資金儘快直接兌付到種糧農民手中,堅決杜絕截留、擠佔、挪用補貼資金現象的發生。
     為更好地做好補貼落實工作,各級財政部門要加強與發展改革委、農業、糧食等部門的溝通協調,相互支持,密切配合。各省級財政部門要積極督促省以下各級財政部門切實做好補貼落實工作,確保補貼資金及時、足額落實到每戶農民。各地要加強對糧食直補和農資綜合直補政策的宣傳,尤其要做好對農民的宣傳解釋工作,讓農民完整準確地了解直接補貼政策,切實體會到黨的政策溫暖。
                              財政部  
                          二○○七年五月十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