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於進一步加強地質災害防治工作的緊急通知
國土資電發〔2007〕20號
各省、自治區、直轄市國土資源廳(國土環境資源廳、國土資源局、國土資源和房屋管理局、房屋土地資源管理局):
近來,我國大部分地區,尤其是東南、華南地區降雨增加,引發了大量滑坡、泥石流等地質災害。國務院領導連續做出重要指示,要求各級人民政府高度重視,認真貫徹落實全國地質災害防治工作電視電話會議的部署,進一步增強責任感和緊迫感,加強監測預警和群測群防工作,完善應急管理,開展隱患排查,及時採取防治措施,必要時進行合理避讓,做好搶險救災和善後工作,最大限度減少人民生命財産損失。為貫徹落實國務院領導的重要指示,進一步做好地質災害防治工作,現將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加強監測預警,落實應急預案。各地國土資源主管部門要按照國土資源部和當地政府的統一部署,會同相關部門迅速部署對江河流域、新建水庫、山區公路和農舍等重要地質災害隱患點進行排查,加強監測和群測群防措施。要突出做好山區丘陵區的高陡邊坡附近、山道溝口和庫區就近後靠的居民點的地質災害監測預警工作,一定要進一步落實監測責任人,制定落實隱患點應急預案,加強地質災害監測和預警預報工作。
二、各地要加強地質災害預報預警工作,密切注視氣象部門預報的強降雨的區域,各地要立即組成工作組,檢查各項防災工作落實情況,指導基層及時解決發現的問題。針對可能出現的險情及時採取應急措施,啟動實施應急預案。對強降雨區的地質災害隱患點,應採取動員疏散人員或強制措施避讓,確保人民生命財産安全。
三、各地要按照《突發地質災害防治應急預案》的規定,健全和完善重點防範區的汛期值班、災情速報和責任制度,保證通訊暢通、信息傳遞準確及時,確保各項防災措施落實到位。
四、突出重點,加強三峽庫區地質災害防治工作。為了確保三峽工程安全渡汛,湖北、重慶兩省、市國土資源主管部門要對三峽庫區二、三期搬遷避讓點以及監測點逐一檢查,保證每處監測點都有人監測,有人值守,有人負責。對正在施工的三期應急治理項目,要切實做好防汛工作,保工期、保安全、保質量。針對去年三峽庫區156米蓄水以來對地質滑坡變動的影響,立即組織專業技術力量,在庫區重點幹、支流河段開展蓄水對滑坡變動影響調查,整體了解蓄水對老滑坡復活和新滑坡産生的影響狀況,發展趨勢,制訂和完善防治方案,于6月上旬向部提出專報。
五、保持高度警惕,切實做好地質災害防治工作。目前,我國大部分地區已臨近主汛期,不少地質環境條件十分脆弱,如遇降雨,極易發生地質災害,因此,各地要務必保持高度的警惕性,加強監測預報,認真落實防災措施,切實做好地質災害防治工作,確保人民生命財産安全。
部已派出工作組赴各地區檢查指導工作。各級國土資源管理部門,都要從防災需要出發,加強監督檢查,指導基層做好防災工作。
二○○七年五月二十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