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改産業〔2007〕2047號
國家發展改革委關於禁止落後煉鐵高爐等
淘汰設備轉為它用有關問題的緊急通知
各省、自治區、直轄市、計劃單列市及新疆生産建設兵團發展改革委、經委(經貿委):
落後生産能力是資源能源浪費、環境污染的源頭。加快淘汰落後生産能力是促進産業結構優化升級、轉變經濟增長方式、實現“十一五”節能減排目標的一項重要措施。近年來,各地認真貫徹國家法律、法規和産業政策,淘汰嚴重浪費資源、污染環境的落後生産能力,取得了積極成效。但是,近來在一些地方出現了部分企業不認真執行國家法律、法規和産業政策,將國家明令淘汰的設備轉為它用的問題。這種做法嚴重影響淘汰落後生産能力工作,不利於産業結構的調整和優化升級,也影響節能減排目標的實現。因此,各地必須高度重視,採取切實可行的措施加以制止。現將有關問題通知如下:
一、目前問題比較突出的是淘汰的部分煉鐵高爐用來生産鐵合金。
(一)高爐鐵合金生産能力嚴重過剩。鐵合金生産中高爐主要用於生産高爐錳鐵,高爐容積一般為100-300立方米。據初步統計,目前我國共有鐵合金高爐36座,高爐錳鐵生産能力約100萬噸。而近年來我國高爐錳鐵的産量僅60萬噸左右,産能過剩約40%。
(二)部分落後煉鐵高爐盲目轉産鐵合金。由於300立方米及以下的煉鐵高爐屬於淘汰的落後煉鐵生産能力,部分企業為逃避淘汰將300立方米以下的煉鐵高爐轉産鐵合金。這些高爐有300多座,如全部轉産可增加鐵合金生産能力1000多萬噸,這將進一步加劇鐵合金産能過剩的矛盾。
(三)以鐵合金名義盲目建設一批鎳鉻生鐵高爐。2006年以來,隨著不銹鋼生産的快速增長,金屬鎳價格上漲,一些地區以鐵合金項目的名義建設(新建或改建)了一批以進口的紅土礦為原料生産鎳鉻生鐵的高爐,有些地區還準備新建。初步統計,目前鎳鉻生鐵高爐生産能力在200萬噸以上。這些鎳鉻生鐵高爐容積小,裝備比較落後,有些是用應淘汰的煉鐵高爐轉産生産鎳鉻生鐵,無煙氣凈化措施,氟污染嚴重,難以治理,“三廢”排放嚴重超標。另外,由於這種鎳鉻生鐵高爐生産工藝是先煉出鎳鉻生鐵再生産不銹鋼,沒有實現與煉鋼工序的熱裝熱送,熱能利用效率低,浪費能源。這種鎳鉻生鐵高爐實際上就是煉鐵高爐,應該按煉鐵項目要求進行建設,以鐵合金項目建設降低了行業的準入門檻。
落後煉鐵高爐轉産鐵合金,以及鐵合金高爐建設中存在的上述問題,在目前鐵合金生産能力嚴重過剩的情況下,如果進一步發展,將加劇鐵合金産能過剩矛盾,嚴重衝擊鐵合金企業生産,影響落後煉鐵高爐的淘汰進度,不利於鋼鐵行業和鐵合金行業的結構調整和宏觀調控。
二、針對上述問題,為進一步促進鋼鐵行業和鐵合金行業結構調整,加快淘汰落後生産能力,特提出如下要求:
(一)落後煉鐵高爐要按期淘汰,禁止轉産鐵合金。煉鐵高爐的淘汰,以爐體及風機、燒結、煙囪等設備設施拆除,生産場地平整為標準。各地要對淘汰的落後高爐轉産鐵合金的情況認真進行清理,發現一起,糾正一起,並將處理結果于9月底前報我委(産業政策司)。
(二)停止建設鐵合金高爐。對新建、擬建鐵合金高爐項目,各級投資主管部門不予核準和備案,金融機構不得提供信貸支持,對在建項目各地要認真進行清理,並將清理結果于9月底前報我委(産業政策司)。
(三)新建鎳鉻生鐵高爐嚴格按煉鐵項目進行管理。按《鋼鐵産業發展政策》要求,新建鎳鉻生鐵高爐有效爐容應在1000立方米及以上,同步配套污染治理和綜合利用設施,能源消耗、新水耗量等達到煉鐵高爐的準入條件。項目應按程序核準。對現有300立方米以下的鎳鉻生鐵高爐按照煉鐵高爐的要求限期淘汰。
(四)鐵合金高爐必鬚生産鐵合金。對改變用途冶煉生鐵的,按照煉鐵高爐要求重新進行審核。屬於2005年8月以後建設的1000立方米以下的高爐項目,不符合産業政策規定,應予以停産。屬於300立方米以下的高爐應予以淘汰。
(五)各地區要舉一返三,關注其它行業淘汰落後生産能力情況,及時發現和解決苗頭性、傾向性問題。認真貫徹落實《國務院關於發佈實施<促進産業結構調整暫行規定>的決定》和《國務院關於加快推進産能過剩行業結構調整的通知》等國家産業政策,嚴格執行行業準入條件,堅決淘汰落後生産能力。禁止落後生産能力轉移,禁止落後生産設備轉産。
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家發展和改革委員會
二○○七年八月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