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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央政府門戶網站 www.gov.cn   2007年09月05日   來源:勞動保障部網站

關於做好《就業促進法》貫徹實施工作的通知
勞社部發〔2007〕33號

各省、自治區、直轄市勞動和社會保障廳(局):
  《中華人民共和國就業促進法》(以下簡稱《就業促進法》)已于2007年8月30日由全國人大常委會第二十九次會議審議通過,國家主席胡錦濤簽署第七十號主席令予以公佈,將於2008年1月1日起施行。為了貫徹實施好《就業促進法》,依法全面推進就業工作,現就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充分認識《就業促進法》的重大意義,認真做好貫徹實施工作
  就業是民生之本、安國之策。我國勞動力供大於求的矛盾長期存在,就業結構性矛盾突出,新成長勞動力就業、農村勞動力轉移就業、經濟結構調整出現的失業人員再就業等問題相互疊加,就業壓力巨大。擴大就業機會,提高就業質量和水平,不僅是當前的一項重點工作,更是一項長期的戰略任務。《就業促進法》明確了就業工作在經濟社會發展中的重要地位,將擴大就業作為經濟社會發展的重要目標,有利於推動經濟和社會又好又快發展,是構建社會主義和諧社會的一部重要法律。《就業促進法》明確了政府在促進就業工作中的重要職責,將行之有效的積極就業政策措施制度化,使促進就業的工作機制和工作體系法制化,有利於解決我國就業工作中面臨的突出矛盾和問題,形成促進就業的長效機制,是一部保障民生的重要法律。《就業促進法》進一步豐富和完善了我國勞動保障法律體系,有利於推動我國的就業工作法治化、制度化,是就業工作依法行政的重要保證。各級勞動保障部門要把貫徹實施《就業促進法》作為當前勞動保障工作的重要任務,從全局和政治的高度,充分認識《就業促進法》的重要意義,採取切實有效的措施,認真做好貫徹實施工作。
  二、準確把握《就業促進法》內容,廣泛開展學習培訓工作
  《就業促進法》以擴大就業、市場就業、公平就業和統籌就業為指導,明確了黨中央、國務院促進就業的基本方針,明確了勞動者權利義務、促進就業工作協調機制,並對政策支持、公平就業、就業服務和管理、職業教育和培訓、就業援助、監督檢查、法律責任等內容作了法律規範。各級勞動保障部門要組織系統工作人員認真學習,準確把握《就業促進法》主要內容和精髓。要通過學習和培訓,進一步明確就業在國家經濟社會發展中的重要地位,提高做好就業工作的責任感和使命感;進一步明確政府在促進就業中的重要職責,加強對就業工作的領導;進一步明確促進就業的基本方針、政策和措施,不斷提高就業水平;進一步明確勞動保障部門在促進就業中的職能,推進就業工作邁上法制化軌道。要制定本地區的學習和培訓計劃,通過集中學習、個人自學、舉辦知識競賽以及討論交流等形式,有計劃、分層次地組織好勞動保障機關、勞動保障監察機構、公共就業服務機構、職業培訓機構以及基層勞動保障工作平臺工作人員的學習培訓,確保學習培訓的質量和效果。同時,要積極協調本地就業工作聯席會議其他成員單位,配合做好這些部門工作人員的學習培訓工作。
  三、切實加強《就業促進法》的宣傳普及工作
  各級勞動保障部門要按照中宣部、全國人大常委會辦公廳和勞動保障部的統一部署,結合本地實際,制定具體的宣傳計劃,並認真抓好組織實施。要充分利用廣播、電視、報紙、雜誌、網絡等各種新聞媒介和通俗易懂、形式多樣的宣傳方式,重點宣傳《就業促進法》頒布實施的重要意義,宣傳《就業促進法》的立法原則和主要內容,宣傳國家促進就業的經濟社會政策、公平就業的原則、對勞動者提供公共就業服務、職業培訓和對困難群體實行就業援助的具體措施,宣傳各地各部門貫徹實施《就業促進法》的典型事跡和經驗。宣傳工作分為兩個階段,9-10月,重點宣傳《就業促進法》出臺的意義和主要內容;12月到明年2月,結合《就業促進法》的貫徹實施和各地組織開展的就業援助、春風行動,採取專題宣傳方式,深入宣傳。我部將在12月組織開展《就業促進法》宣傳月活動,各地要按照部裏的統一部署,認真組織落實。
  四、抓緊制定和完善相關配套法規政策
  各級勞動保障部門要抓緊做好與《就業促進法》相配套的法規政策的起草和修訂工作,儘早形成以《就業促進法》為主導、以相關配套法規為依託、以相關政策為落點的促進就業工作制度體系,確保《就業促進法》的全面、順利貫徹實施。一是各省、自治區、直轄市勞動保障部門,要積極向當地政府和人大彙報情況,爭取在2008年6月底前制定出臺貫徹實施《就業促進法》的地方性法規。二是各地要按照《就業促進法》規定內容和職責分工,結合本地實際,研究制定促進就業具體政策措施,包括人力資源市場、職業技能培訓、就業服務、就業援助以及就業專項資金管理等配套規定。三是各地要認真做好對本地區相關法規、規章和規範性文件的清理工作,對與《就業促進法》規定不相符合或者需要進一步完善的,要抓緊修訂、完善或者廢止;對缺乏相關規定的,要抓緊制定。各省、自治區、直轄市勞動保障部門要將清理、修訂和制定配套法規政策的工作計劃情況於年底前上報我部。
  五、以貫徹實施《就業促進法》為契機,推動就業再就業各項基礎工作建設
  各級勞動保障部門要以貫徹實施《就業促進法》為契機,全面推動就業再就業各項基礎工作建設。一是主動爭取各級政府的高度重視,進一步明確政府促進就業的法律責任和職能任務。二是要完善就業工作協調機制,按照《就業促進法》的相關規定,進一步充實和完善就業工作聯席會議制度的職能,健全工作制度,加強與各有關部門協調配合,更有效地發揮各部門齊抓共管機制的作用。三是要認真研究現行各項就業再就業政策與《就業促進法》的銜接問題,將實踐中行之有效的政策按照法律規定作相應的延續、擴展、調整和完善,逐步形成制度化的長效機制,更大地發揮促進就業效應。四是進一步完善公共就業服務制度,加強街道(鄉鎮)、社區等基層公共就業服務機構建設,健全公共就業服務體系,提高公共就業服務的質量和效率。五是進一步加強勞動力市場規範管理,加強對職業仲介行為的監管,指導職業仲介機構完善制度,規範行為,努力創造公平的就業環境。六是加強職業培訓與職業技能鑒定工作基礎建設,強化企業的職業培訓責任,促進勞動者提高職業技能,滿足用人單位和人力資源市場的需求,有效緩解勞動力供求結構性矛盾。七是進一步加強失業登記、就業登記和勞動力調查統計,制定統一規範的工作流程和工作制度,進一步健全市場信息服務體系,完善信息發佈制度,逐步實現就業服務信息化。
  六、切實加強組織領導,確保《就業促進法》的順利實施
  貫徹實施好《就業促進法》,關鍵是加強領導、落實責任。各級勞動保障部門務必統一思想,提高認識,切實加強對貫徹實施《就業促進法》的組織領導。一是要成立由主要領導、分管領導以及就業、培訓、法制和監察等機構參加的領導小組,結合本地實際研究制定具體實施方案,明確目標任務、工作責任和工作措施,認真抓好落實。二是要加強對各地貫徹實施工作的指導、督促和檢查,及時總結、推廣典型經驗,擴大工作效果。三是要建立健全舉報制度和常態監管工作制度,加強對法律實施情況的監督檢查,認真受理和及時查處群眾舉報投訴案件。四是要及時掌握和研究《就業促進法》實施過程中出現的新情況和新問題,並採取有效措施加以解決。工作中,要充分發揮就業工作聯席會議的作用,充分調動各成員單位的積極性,切實做到各司其職,協調配合,共同做好《就業促進法》的貫徹實施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