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於加強運動槍彈管理
確保射擊運動訓練競賽安全的通知
各省、自治區、直轄市、新疆生産建設兵團體育局競訓處,總參軍訓和兵種部體育訓練局,各行業體協:
2007年12月3日晚,上海市射擊射箭運動中心在訓練時發生一起違規使用槍支致1名運動員死亡事件。各射擊運動訓練單位要從此事件中舉一反三,吸取教訓,在運動槍彈運輸、保管、使用中嚴格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槍支管理法》,在訓練、比賽中嚴格執行“射擊規則”的安全條款,規範槍彈操作程序。同時,管理人員、教練員要進一步增強責任意識,高度重視安全工作,加強運動員安全意識教育,認真組織學習有關法律、規章制度及射擊規則條款,特別是對小運動員更要加強管理、時時提醒,對違反安全操作程序的行為要及時制止,嚴肅處理。
各訓練單位要制定教練員、運動員安全教育學習計劃,同時對照有關法律、規章制度嚴格自查,及時發現問題,立即整改,並將安全教育、自查、整改情況於12月底以文字形式報送我中心。
特此通知。
二○○七年十二月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