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監總政法〔2008〕1號
國家安全監管總局關於
印發2008年工作要點的通知
各省、自治區、自轄市和新疆生産建設兵團安全生産監督管理局、煤礦安全監管部門,各省級煤礦安全監察機構,各直屬事業單位、社團組織:
現將《國家安全監管總局2008年工作要點》印發給你們,請結合本地區、本單位工作實際,認真抓好貫徹落實。
二○○八年一月一日
國家安全監管總局2008年工作要點
2008年是我們按照黨的十七大所作出的戰略部署,全面貫徹落實科學發展觀,在中國特色社會主義道路上闊步前進的一年;也是深入學習貫徹胡錦濤總書記、溫家寶總理關於安全生産的重要講話精神,堅持安全發展,強化安全生産管理和監督,有效遏制重特大安全事故,推進全國安全生産在持續穩定好轉的基礎上向2010年明顯好轉目標邁進的關鍵一年。
新的一年,安全生産工作機遇與挑戰並存。黨的十七大和中央經濟工作會議再次強調了安全生産的指導原則、方針政策和重點任務,以“安全發展”為核心的安全生産理論體系和法律法規、政策措施、目標指標、監管監察工作保障體系基本形成,企業、基層政府、安全監管監察機構和相關部門抓安全生産工作的積極性、主動性不斷增強,煤礦安全“兩個攻堅戰”、重點行業領域安全生産專項整治和隱患排查治理取得階段性成效,為做好2008年的工作奠定了基礎。同時也必須清醒地看到:經濟持續快速發展,投資增長等過快,能源原材料和交通運輸市場需求旺盛,企業擴大規模、增加生産的衝動強烈,國家為防止經濟增長由偏快轉為過熱、價格由結構性上漲演變為明顯通貨膨脹而採取一系列宏觀調控舉措要見到明顯成效尚需一個過程,現階段安全生産的壓力仍然很大;影響制約安全生産的一些結構性、體制性矛盾和諸多深層次問題尚未解決,高危和重點行業企業安全生産基礎仍然比較薄弱;煤礦瓦斯治理和整頓關閉、隱患排查治理等重點工作進展不平衡,成效不鞏固,可能出現局部性、階段性波動;政府監管以及安全監管監察系統自身的工作,也還存在一些明顯漏洞和薄弱環節。我們要增強憂患意識,保持清醒頭腦,付出更多艱苦努力,抓住機遇、迎接挑戰,持續不懈、頑強拼搏,扎紮實實地抓好2008年的工作。
2008年全國安全生産工作總體要求是:認真學習貫徹黨的十七大精神和中央經濟工作會議精神,高舉中國特色社會主義偉大旗幟,深入貫徹胡錦濤總書記、溫家寶總理安全生産重要指示,全面貫徹落實科學發展觀,自覺堅持安全發展指導原則和“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綜合治理”方針,廣泛深入開展安全生産“隱患治理年”,進一步完善安全生産理論、推動工作創新,健全保障體系、構建長效機制,強化兩個主體、落實治理責任,突出重點行業、深化整治攻堅,加快源頭治本、解決深層問題,加快科技進步、提升保障能力,加強自身建設、夯實監管基礎,有效防範遏制重特大事故,進一步減少事故總量,推動安全生産狀況持續穩定好轉,為到2010年實現明顯好轉奠定堅實基礎。
2008年全國安全生産工作的8項重點任務及其89個要點如下:
一、加大學習宣傳力度,用十七大精神武裝頭腦、指導實踐、推動工作
(1)完善以“安全發展”為核心的安全生産理論,將十七大報告相關論述與安全生産緊密結合,用理論創新推動工作創新。面向公眾廣泛宣傳,進一步形成全黨全社會安全發展的共識。(2)深入宣傳貫徹“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綜合治理”方針,把黨和政府在安全生産方面採取的一系列標本兼治、重在治本的政策措施,傳達貫徹到市、縣、鄉(鎮)政府和企業,讓廣大人民群眾都知道,把相關政策儘快轉化為有利於保障安全的現實生産力。(3)加大對安全生産兩個主體、兩個負責制的宣傳力度,糾正目前存在的一些不正確認識,堅持和完善安全生産控制考核指標制度,納入政績業績,促使安全生産責任真正落實到位。(4)大力培育安全誠信、安全道德。通過宣傳教育、規範引導、評價表彰、培育示範等方法途徑,在全社會特別是在企業經營管理層中,倡導樹立安全誠信意識和安全道德觀念,自覺履行安全生産責任和義務,為建立規範的安全生産法治秩序奠定基礎。(5)以“治理隱患、防範事故”為主題,組織開展2008年度的安全生産月活動。研究安全生産隱患的內涵外延以及隱患排查治理的規律特點,及時宣傳推廣地方、行業、企業的先進經驗和有效做法。宣傳“安全奧運”。(6)進一步拓寬輿論渠道,加強安全生産宣傳陣地建設,擴大與主流媒體的合作,保持輿論渠道暢通。辦好安監總局和各級安全生産監管監察機構網站,開設《中國安全生産報》網絡版,加強對話互動。完善安全生産新聞發佈會制度。嘗試重大決策通過聽證會,提高安全生産工作透明度,維護人民群眾安全生産知情權、參與權、表達權和監督權。
二、健全工作保障體系,構建長效機制
——法律法規體系:(1)加快修訂《礦山安全法》、《煤炭法》和《煤礦安全監察條例》、《危險化學品安全管理條例》等,制定《安全生産應急管理條例》、《建設項目安全設施“三同時”管理條例》,修訂制定安全生産標準、規程和部門規章,繼續推動地方安全立法和企業安全生産規章制度建設。(2)深入開展安全生産法制教育,加強新公佈出臺的法律、法規、規章、標準的宣傳貫徹,增強社會成員安全法制觀念,提高守法、執法效果。(3)健全聯合執法機制和重特大生産安全事故責任追究溝通協調機制,依法防範和打擊違法犯罪活動,厲行事故責任追究,提高執行力和公信力。
——政策措施體系:(4)繼續落實國務院確定的安全生産12項治本之策,督促各地和相關行業企業落實已出臺的安全生産費用提取使用、安全生産風險抵押、煤層氣開發利用等經濟政策,執行到位、發揮作用。(5)積極配合發展改革、國土資源、財政、稅務等部門,促進山西煤炭工業可持續發展試點政策的推廣普及,深化礦産資源有償使用制度,改革資源稅費,促進建立煤炭完全成本制度,提高煤礦安全生産市場準入門檻;配合有關部門研究建立小煤礦正常退出機制。(6)繼續支持和鼓勵地方結合實際,出臺實施有利於安全生産和調整結構的經濟政策。(7)配合勞動、保險監管部門普及規範勞動合同和工傷社會保險,抓好安全生産責任保險試點。
——安全監管監察體系:(8)積極探索安全生産綜合監管的科學方式和有效途徑,聯絡配合中央編辦,理順綜合監管與部門監管、行業管理的關係,健全完善協調配合機制;推動相關部門明確安全監管職責,加強農村建築、農村道路交通、農用船舶等薄弱環節的安全監管;推動理順職業衛生監管職責,繼續開展作業場所職業衛生調查摸底和監督檢查。(9)繼續支持各地結合鄉鎮機構改革和新農村建設,在建立健全安全監管機構和執法隊伍方面進行深入探索,落實鄉鎮政府安全監管職責。(10)堅持和完善“國家監察、地方監管、企業負責”的煤礦安全生産工作格局,探索理順煤礦安全垂直監察與分級監管、行業管理的關係,推行執法程序化、標準化和規範化,加強執法監督,提高煤礦安全監管監察和行業管理效率效能。(11)加強安全生産應急管理和應急救援體系建設。所有省(區、市)和70%的市(地)要建立應急指揮機構。
——目標指標體系:(12)完善安全生産控制考核指標體系,及時下達2008年指標並分解落實到地方各級政府和行業企業,納入體現科學發展觀和正確政績觀要求的幹部考核評價體系。(13)抓緊研究提出2010年實現安全生産狀況明顯好轉的主要指標。(14)配合組織部門做好安全生産政績業績考核,鼓勵各地從實際出發實施必要獎懲,探索建立激勵約束機制。(15)與安全監管體制相適應,規範事故信息報告統計工作,提高報告統計的及時性和準確性。對事故直接經濟損失進行統計。
三、強化企業主體責任和政府監管責任,落實隱患排查治理措施,加強應急救援和事故防範工作
(1)推廣實行企業安全承諾,開展企業安全誠信評價試點。探索建立企業安全生産分類監管機制,完善對小企業的安全監管辦法,完善監管監察機構與企業負責人之間的溝通機制。(2)在高危重點行業企業開展打“三非”、反“三違”、防“三超”活動,發動群眾舉報和制止違法違規現象,推進企業安全生産標準化建設。(3)從企業和政府兩個層面,建立健全重大隱患分級管理和重大危險源分級監控機制,建立隱患排查治理數據庫,做到隱患排查治理規範化、制度化和經常化。(4)完善對高危重點行業的指導意見,指導督促企業深入排查各類安全生産隱患,在治理上狠下功夫。所有重大隱患都要落實整改責任,實行跟蹤督辦、逐項整改銷號。(5)認真履行安全行政許可,對存在重大隱患的企業要限期整改或停産整頓,對整改不合格、危及安全生産的企業要依法暫扣、吊銷相關證照,淘汰一批不再具備安全生産基本條件的企業,維護國家安全生産行政許可制度的嚴肅性。(6)建立健全自然災害預報、預警、預防和應急救援體系,落實防洪、防汛、防坍塌、防泥石流等隱患點的除險加固,防範自然災害引發事故災難。(7)認真貫徹《突發事件應對法》,健全完善應急救援工作機制,加強應急救援能力建設、隊伍建設和協調配合,組織應急救援隊伍參與隱患排查治理,提高防範應對事故災難的能力,做到科學施救。完善地方、企業應急預案,加強銜接,搞好培訓和演練。(8)嚴格事故查處,認真執行事故查處結果上報備案制度,開展事故分析,吸取教訓、舉一反三,落實整改措施,用事故教訓推動工作。(9)加強監督檢查。2008年“兩會”、奧運會之前和第四季度,要組織開展全國範圍以及區域性安全生産綜合檢查和專項督查。
四、狠抓煤礦安全這個重中之重,深化瓦斯治理攻堅,鞏固整頓關閉成果
推進瓦斯治理向治理和抽採利用並重深化。(1)落實煤層氣抽採利用各項政策,大力推廣示範企業經驗,重點抓好大礦,嚴格執行噸煤抽採指標標準,大幅度提高抽採、利用率;推動各類煤礦“先抽後採”、“不抽不採”,做到抽、掘、採平衡。(2)落實“四位一體”防治煤與瓦斯突出措施,推廣突出煤層先開採保護層、開拓專用巷道進行瓦斯預抽採等區域性防突技術。(3)加強“一通三防”工作,完善通風系統,強化現場管理;規範完善礦井瓦斯監測監控和區域聯網系統,確保正常運行。(4)積極推廣井下人員定位系統和産量監控系統,嚴格控制井下作業人員,嚴防超強度、超能力、超定員生産。(5)落實小煤礦改進井下基礎設施的技術措施,推行專用回風井、壁式採煤方法和支護方式“三項改造”,所有煤礦都要建立完善井下通訊、壓風和防塵供水系統“三條線”。(6)分地區、有重點,落實資金和責任,切實有效地治理煤礦瓦斯、煤塵、透水、火災、頂板等重大隱患。(7)繼續運用好年度30億元的國債資金,帶動企業和地方投入約200億元,加快治理重點煤礦重大隱患和安全技術改造;配合發展改革委對以往年度國債資金扶持項目落實情況進行檢查,儘快發揮作用。
鞏固發展煤礦整頓關閉成果。(8)支持、督促産煤省份認真執行國家煤炭産業政策,落實“十一五”規劃目標,進一步淘汰落後生産能力,繼續整頓關閉小煤礦,支持引導國有大礦兼併、改造、託管小煤礦。(9)結合煤礦安全生産許可證到期審核換發和安全監管監察,及時關閉淘汰不再具備安全生産條件的小煤礦。(10)規範整合技改,納入整合的礦井要規範進入技改基建程序,整合後的礦井要採用先進合規的技術工藝和設備。加強對整合煤礦的監管,防止邊施工邊開採。(11)配合國土資源部門繼續嚴厲打擊非法違法生産和超層越界開採,嚴防已關閉礦井“死灰復燃”。(12)配合有關部門研究制定開辦煤礦資質管理辦法,嚴格煤礦建設項目安全審查,提高安全核準標準;對中央企業辦煤礦、異地辦礦和破産重組煤礦安全生産組織開展專項督查。(13)認真落實加強煤礦安全基礎管理的兩個《指導意見》,實施“管理強礦”,指導各類煤礦加強安全生産基礎管理,深入開展安全質量標準化活動,開展創建本質安全型煤礦試點。
五、加強對重點高危工業行業安全生産的監管和指導,解決突出問題
——非煤礦山:(1)會同配合國土資源部門,探索非煤礦山資源有償使用制度,加大對重點礦區的礦業秩序整頓、安全生産專項整治力度,嚴防非法採礦反彈。(2)貫徹執行《國家安全監管總局關於加強金屬非金屬礦山安全基礎管理的指導意見》,整頓規範各類礦山企業基礎管理工作。推行安全生産標準化。(3)繼續強制推行礦井機械通風、採石場中深孔爆破等技術措施。(4)落實尾礦庫安全專項整治,投入資金,啟動尾礦庫安全項目改造。
——冶金:(5)深刻吸取鋼水包脫落、鋁水外溢等事故教訓,開展重點環節安全生産隱患自查自糾。(6)發佈實施加強冶金企業安全基礎管理的指導意見。
——石油:(7)督促企業改進技術和裝備,防範高壓油(氣)井井噴、硫化氫氣體中毒事故,落實應急預案。(8)完善海上石油開採安全規範,督促企業落實防颱風、防大風暴潮應急措施。(9)落實石油運輸、儲存安全監管措施,防範漏損引發火災爆炸事故。
——化工:(10)繼續推廣江蘇、天津經驗,結合安全許可,清理整頓化工園區和小化工企業。(11)發佈實施加強化工企業安全基礎管理的指導意見,推進化工企業安全生産標準化。(12)加強和規範油(氣)站的安全管理,大力推廣應用阻隔防爆和運輸監控等安全適用技術,擴大危化品道路運輸區域監控聯動機制。(13)做好化工建設項目安全“三同時”工作,加強大型項目試運轉的安全監管。(14)對危化品生産、儲存單位進行風險評估,加強對液氯、液氨、劇毒等重點企業的安全監管,督促各地做好安全防護距離不足的化工企業搬遷工作。
——煙花爆竹:(15)落實縣(市)、鄉(鎮)以及村民委員會的安全監管責任,加大“打非”力度,堅決取締非法窩點。做好煙花爆竹安全生産許可證換發工作,關閉不符合安全生産條件的小作坊。(16)繼續開展氯酸鉀專項治理,深入治理煙花爆竹生産企業“三超一改”問題。嚴格執行氯酸鉀和煙花爆竹産品流向登記制度。(17)發佈實施加強煙花爆竹生産企業安全基礎管理的指導意見,全面開展安全生産標準化工作,推進工廠化、機械化、標準化、科技化、集約化發展。
六、繼續支持配合主管部門,抓住薄弱環節,深化道路交通等行業領域安全專項整治
(1)道路交通:支持配合公安、交通部門深入落實“五整頓、三加強”工作措施,治理超限、超載;實施以排查治理危險路段等為主要內容的安保工程;推進長途客運車輛、危險品運輸車輛安裝使用GPS或行駛記錄儀監控系統;推動創建“平安暢通縣區”活動,加強農村道路安全監管。(2)水上交通:支持配合交通部門繼續抓好渡口渡船、低質量船舶和防碰撞、防泄漏等專項整治,排查治理橋梁隱患。督促相關部門和地方政府加強鄉鎮非運輸船舶安全監管。(3)鐵路:支持配合鐵道部門繼續抓好平交道口安全整治,做好第6次列車提速後的安全運輸工作,加強京滬高速鐵路建設工程的安全監管。(4)民航:支持配合民航部門健全安全體系,完善安全規章標準,加強安全技術人員和安全管理人員的培訓。(5)消防:支持配合公安消防部門督促各地對“三合一”、“多合一”生産經營單位進行排查治理,抓緊制定《住宿與生産儲存經營合用場所消防安全管理規定》;加大政府掛牌督辦的重大消防隱患的整改力度。(6)民爆器材:支持配合國防科工部門深入整治“四超”,推進工業炸藥生産線自動化和連續化生産,採用人機隔離和安全連鎖操作等可靠技術,提高民爆企業的本質安全度。(7)建築施工:支持配合建設等部門落實建設項目法人負責制、招投標制和工程監理制,對立項審批、地質勘探、設計、施工、監理、工程管理、試驗檢測、竣工驗收各個環節實施全過程監管;深入排查在建隧道、橋梁、房屋等建築施工安全隱患,深化以防範工地腳手架、起重機械倒塌、施工坍塌和觸電、工地模板構件垮落和高處墜落事故為重點的安全專項整治;加強農村建築施工和城市基礎設施建設的安全監管。(8)電力:支持配合電力部門深入排查治理電力企業和電力設施存在的安全隱患。抓好電力建設項目施工安全。(9)漁業:支持配合農業部門深化“平安漁業”活動;加強船舶檢測檢驗,完善漁船通訊裝備和安全防護設施;加強漁民安全培訓。(10)農機:支持配合農業部門加強農機駕操人員安全培訓,搞好拖拉機登記,打擊拖拉機非法載人行為。(11)水利:支持配合水利等部門加強大型水庫安全監管,對病險水庫進行除險加固。加大對河道採砂安全整治力度;強化對“四無”小水電站建設和運營的安全監管和隱患治理工作。(12)其他行業領域:繼續支持配合相關部門,抓好旅遊、特種設備等行業領域的安全專項整治工作。
七、落實“科技興安”,提高勞動者素質,解決安全生産深層問題,提升重點行業安全生産水平
(1)通過“十一五”規劃中期評估調整,加強對地方、行業和企業規劃中安全生産規劃執行情況的監督檢查。(2)列入“十一五”規劃的安全生産科研項目要全部啟動,突出重點、講求實效,集中精力研究解決容易導致重特大事故的重點課題,力求在較短時間內取得突破性進展。(3)建立健全科技項目責任制和考核制度,保證科研項目按時、按質量要求完成任務,著眼于實際效果,對科研成果特別是應用研究成果進行考核評價,提高科研效率效能。(4)加快科技成果轉化工作,重點推廣應用煤礦瓦斯高效抽採技術裝備等9項科技成果,開展“安全科技進企業”和安全科普教育。(5)加強信息、技術支撐體系專業中心等重要項目工程的管理和建設,推進國家級礦山、危化品、排水基地的立項審批;落實責任,規範招投標,加強工程監理,確保質量和進度。(6)加強和改進市縣領導幹部、企業主要負責人、安全資質、特殊工種崗位等培訓工作,提高培訓質量。改進註冊安全工程師的培訓、考試和管理。(7)推進煤礦等高危行業“三項崗位人員”安全培訓,選樹一批安全培訓示範企業,總結推廣經驗。聯絡勞動、農業、建設等部門,加強高危行業農民工的安全技能培訓。(8)與教育部門密切配合,繼續擴大煤礦主體專業招生。落實鼓勵政策,促進畢業生到煤礦就業。(9)擴大安全生産領域的國際合作與交流,學習借鑒國外安全生産先進技術和管理經驗,辦好第四屆中國國際安全生産論壇暨展覽會。
八、加強安全監管監察隊伍建設和基層建設,提升執法水平和履職能力
(1)加強思想教育。以黨組(黨委)中心組學習為重點,組織開展專題學習培訓,交流體會、提高認識,用馬克思主義中國化的最新成果武裝頭腦、指導安全生産工作實踐,增強政治責任感和歷史使命感,增強分析問題、解決問題的能力。(2)加強制度建設。完善決策和辦事程序,形成科學決策、民主決策機制。及時修訂制定各項規章制度,加強紀律約束和制度規範,改進行政許可。堅持政務公開制度,接受社會、群眾和媒體監督。(3)加強業務建設。通過多種途徑開展業務培訓,提高機關人員素質,練好基本功,提高監管監察執法水平。加強安全監管總局和各級安全監管監察機關基礎工作,建立健全數據資料檔案,提高工作效率。(4)加強作風建設。大力弘揚求真務實作風,深入基層、調查研究,掌握情況、把握規律,關口前移、重心下移,督促檢查、狠抓落實,紮實有效地推動工作。(5)加強廉政建設。堅持懲治與預防相結合,嚴格黨風廉政建設責任制,抓住違規違紀易發多發關鍵環節,健全完善巡視、財務審計等制度。建立健全行政執法責任制,端正“行風”。嚴肅查辦案件,開展警示教育,推動公正執法、嚴格執法、廉潔執法。(6)推進人事制度改革,選擇部分領導崗位實行競聘上崗或公開選拔,增強幹部隊伍活力。擴大輪崗交流、挂職鍛鍊。(7)努力建設“為民、務實、廉潔”機關,堅持和改進安監總局機關、直屬事業單位、各省級煤礦安監機構及其監察分局工作目標責任考核,探索建立激勵機制。深化事業單位勞動人事、工資分配製度改革,對直屬單位“十一五”規劃目標中期進展情況進行檢查。做好離退休人員工作。(8)規範發展協會和仲介機構。整合現有各類協會和社團組織資源,組建中國安全生産協會。加強對仲介機構監管。積極參與“平安社區”建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