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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央政府門戶網站 www.gov.cn   2008年01月29日   來源:衛生部網站

衛生部監督局關於印發
《2008年衛生監督工作要點》的通知

衛監督綜便函〔2008〕13號

各省、自治區、直轄市衛生廳局監督(法監)處(局),新疆生産建設兵團衛生局監督處,中國疾病預防控制中心、衛生部衛生監督中心:
  現將《2008年衛生監督工作要點》印發給你們。供參考。
                           二○○八年一月十一日

 

2008年衛生監督工作要點

  2008年衛生監督工作要認真貫徹落實黨的十七大精神,深化衛生監督體制改革,加強衛生監督體系建設,推進衛生依法行政;加強衛生監督隊伍的培訓和管理,規範衛生行政執法行為,努力提高衛生監督執法的能力和水平;切實履行衛生監督職責,圍繞社會和群眾關心的問題,以職業衛生、醫療服務和採供血監督、食品衛生、放射衛生、環境衛生和學校衛生等為重點,進一步加大執法力度,維護人民群眾的健康權益。
  一、加強衛生監督體系建設,嚴格衛生監督隊伍管理。
  (一)繼續深化衛生監督體制改革,深入貫徹《關於衛生監督體系建設的若干規定》和《關於衛生監督體系建設的實施意見》,加大對各地衛生監督體系建設的指導以及監督檢查。加強衛生監督基層網絡建設,推進衛生監督進農村、進社區行動。進一步改善衛生監督工作條件,完善保障措施和運行機制,提高衛生監督能力和水平。
  (二)加強衛生監督信息系統建設,全面推進衛生監督政務公開。貫徹落實《衛生監督信息系統建設指導意見》,全面加強國家、省、市、縣各級衛生監督機構的信息網絡建設,切實促進衛生監管模式的轉變和執法效率的提高。貫徹落實《衛生監督信息報告管理規定》和《全國衛生監督調查制度》,加強衛生監督信息報告工作,提高信息報告質量和效率。加強國家衛生監督信息平臺建設,健全衛生監督信息報告系統,建立國家衛生監督基礎數據庫。
  (三)加強衛生監督技術支持能力建設。明確各級疾病預防控制機構等衛生監督技術支持機構的職責和任務,理順工作關係,改善技術裝備條件,加強專業技能培訓和人員管理,提高技術檢驗和評價能力。嚴格規範檢驗出證行為。規範衛生監督現場快速檢測工作,建立健全管理制度,完善現場快速檢測方法和標準,加強操作技能培訓,不斷提高快速檢驗技術水平。
  (四)進一步完善衛生監督員相關管理制度,加強各級衛生監督員的培訓和管理。貫徹落實修訂後的《衛生監督員管理辦法》,加強衛生監督隊伍規範化建設。建立健全相關管理制度,嚴格衛生監督員準入和培訓的管理,加強衛生監督員培訓師資的管理和培訓。組織實施好中西部地區衛生監督人員培訓項目,探索衛生監督員培訓遠程教育模式,逐步建立國家衛生監督員培訓基礎課件庫。繼續開展全國市(地)級衛生監督管理幹部培訓工作。
  (五)開展衛生監督稽查工作,推進衛生行政執法責任制。按照《衛生監督稽查工作規範》的要求,加強地方衛生監督稽查機構的建設,促進衛生監督稽查工作的開展。按照《衛生行政執法考核評議辦法》和《衛生監督執法過錯責任追究辦法(試行)》,建立完善衛生行政執法考核評價體系,推動衛生行政執法考評工作的有效實施。
  二、突出重點,進一步加大監督執法力度,維護正常醫療服務和公共衛生秩序,保護廣大人民群眾的身體健康和生命安全。
  (一)加強醫療服務和血液安全監督執法工作。
  1. 繼續加大醫療服務監督力度。保持高壓態勢,鞏固三年打擊非法行醫專項行動成效,狠抓長效機制建設,完善醫療服務日常監督制度,加強日常監督執法。特別要加大對重點地區、重點醫療機構的監督檢查力度,規範醫療服務市場秩序。繼續認真受理投訴舉報,狠抓嚴重危害人民群眾身體健康的非法行醫大要案、典型案件的查處,配合有關部門嚴肅追究違法違規醫療機構及其有關責任人員的責任。開展多種形式的醫療服務監督人員培訓工作,提高其執法能力和辦案水平,落實執法責任制。加大正面宣傳和典型案件的曝光力度,提高醫療機構及其從業人員的法制意識。
  2. 深化血液安全監督,逐步建立長效監督機制。加強血液安全調研工作,了解血液安全監督情況,查找薄弱環節。加強血液安全監督經驗交流,逐步規範血液安全監督的內容與方式,不斷完善血液安全監督的制度建設和措施手段。加強血液安全監督人員培訓工作,不斷提高監督人員的業務素質和執法能力。繼續開展對重點地區採供血機構和醫療機構的血液安全監督檢查,督促各地加大對偏遠地區臨床用血安全監督檢查工作,保障血液安全。強化各地血液安全監督的責任,加大日常的監督力度。
  (二)穩妥推進大型醫療機構巡查工作。在現有巡查工作基礎上,加強調查研究工作,發現醫院存在的共性問題。進一步完善《衛生部關於大型醫院巡查工作暫行規定(試行)》、《大型醫院巡查工作制度》等文件和相關制度建設,建立大型醫院巡查工作的長效運行機制。加強巡查專家隊伍的組建和培訓工作, 按照部黨組工作重點制定年度巡查工作方案,繼續認真深入的開展巡查工作。
  (三)突出重點,切實加強職業衛生和放射衛生監督管理工作。
  1.在摸清職業病危害情況的基礎上,結合實際制定職業病防治規劃,督促各地將職業病防治工作納入當地經濟和社會發展計劃,並採取切實可行措施認真組織實施,建立和完善工作機制。
  2.加強職業病診斷與鑒定機構、職業健康檢查機構、化學中毒與核輻射救治基地、衛生監督機構能力建設,提高人員素質,規範服務行為,加大職業病防治執法力度。建立對重點職業病的監測哨點,規範職業病的報告與管理。推進和深化基本職業衛生服務試點工作。
  3.以存在粉塵、有機溶劑、石棉職業危害的中小企業為重點,加大對用人單位職業健康監護情況和建設項目職業病危害評價制度落實情況的監督檢查,嚴肅查處嚴重危害勞動者健康的違法行為,並及時向社會公佈。
  4.完善審批程序,規範職業衛生技術服務機構的審批和管理;加強職業衛生專家庫建設,規範建設項目職業危害評價工作,提高評價工作覆蓋率;同時按照屬地化管理的原則,開展對甲級、乙級職業衛生技術服務機構的全面監督檢查,對違法行為予以處罰,上級衛生行政部門根據情況開展質量控制和抽查。
  5.以醫療機構放射診療許可和放射工作人員證發放、個人劑量監測技術服務機構資質審定的監督管理為重點,做好《放射診療管理規定》和《放射工作人員職業健康管理辦法》的貫徹落實。
  6.做好職業病防治相關法律法規的宣傳教育,普及職業病防治知識,提高用人單位職業病防治的責任意識,提高職業衛生技術服務機構的依法執業意識,提高勞動者的自我保護意識。
  (四)完善食品、化粧品、消毒産品、涉水産品等健康相關産品衛生監督法規、標準和技術規範,進一步規範健康相關産品衛生許可工作,深入開展食品和化粧品專項整治工作。
  1.進一步加強《新資源食品管理辦法》、《食品營養標簽管理規範》和《食品添加劑使用衛生標準》等法規、標準的貫徹實施。制(修)訂《餐飲業從業人員健康管理規範》、《健康相關産品案件協查規定》、《消毒産品生産企業衛生規範》。
  2.做好食品污染物、食源性疾病、化粧品不良反應監測工作和全國總膳食調查工作,嚴格質量控制和評價工作,提高監測能力和監測質量,及時發佈監測信息。為開展相關食品風險評估和預警發佈工作奠定良好基礎。
  3.進一步規範健康相關産品衛生行政許可工作,按照《行政許可法》和有關要求,對現有許可項目進一步梳理。嚴格規範涉水産品衛生許可範圍、程序和要求,加強化粧品、消毒産品生産企業衛生許可管理工作。
  4.進一步提高餐飲業食品衛生監管水平。積極探索和改進餐飲業衛生監管的長效監管制度和措施。繼續組織實施《餐飲業食品索證管理規定》,以強化原料進貨索證為重點,在餐飲業全面實施原料進貨溯源制度。繼續貫徹實施《食品衛生監督量化分級管理制度(2007年版)》,在餐飲業全面實施監督量化分級管理制度。加大《餐飲業和集體用餐配送單位衛生規範》實施力度,提高餐飲業自身衛生管理水平。做好餐飲業食品衛生監督公示制度試點總結和推廣工作。
  5. 根據國家有關工作計劃開展食品和化粧品專項整治活動,繼續加大力度開展健康相關産品國家監督抽檢工作。落實好2008年食品、化粧品、消毒産品和涉水産品的國家衛生監督抽檢計劃,圍繞與消費者健康密切相關的重點問題、突出問題和熱點問題,及時組織查處健康相關産品生産、經營和使用過程的違法行為,加大案件查處力度,對發現的典型案件適時向社會公佈。探索建立健康相關産品不良記錄管理機制。
  6.結合社區、鄉村衛生監督網絡建設,規範社區、農村食品安全和農家樂旅遊點、農村家宴、建築工地食堂等消費環節的衛生監管措施。開展學校食品衛生工作督查,組織查處食物中毒和其他食源性疾病相關食品安全違法事件。
  (五)加大環境衛生工作力度,做好傳染病防治監督和學校衛生監督管理。
  1. 組織修訂《公共場所衛生管理條例實施細則》和《公共場所衛生標準》,做好相關標準規範宣貫培訓工作。組織制訂《公共場所從業人員體檢管理辦法》,規範健康體檢工作和從業服務管理。組織開展重點公共場所衛生監督檢查,突出管理重點,健全工作機制,提高監管效能。加快推進公共場所衛生監督量化分級管理,探索建立公共場所衛生管理與監督信息公示制度,切實提高公共場所衛生監督管理水平。
  2.組織修訂《生活飲用水衛生監督管理辦法》,明確職責,完善措施,提高監督執法力度。進一步加強市政供水、自建設施供水和二次供水衛生監管,組織開展飲用水衛生監督檢查。完善飲用水衛生相關標準,繼續做好《生活飲用水衛生標準》培訓工作,推進標準在全國的貫徹實施。組織開展全國飲用水基本情況調查,掌握飲用水衛生管理現狀。完善飲用水衛生監測網絡試點工作,制訂全國飲用水水質和水性疾病監測網絡建設方案。
  3.發佈《傳染病防治監督工作規範》,加大傳染病防治監督工作培訓力度,推進傳染病防治監督工作規範化建設。以醫療廢物處置、內窺鏡消毒等為重點,加強傳染病防治監督檢查,落實制度措施,提高傳染病防治監督工作水平。
  4.開展以學校餐飲衛生、傳染病防治和飲用水衛生為重點的監督檢查,促進學校傳染病防治管理工作。
  5.圍繞《國家環境與健康行動計劃》,建立環境與健康工作組織機構、多部門協作機制和工作制度。有重點地開展環境污染導致健康影響的現狀調查,研究建立環境與健康風險評估機制,科學推進環境與健康工作。
  (六)按照衛生部統一要求,配合相關部門積極開展2008年北京奧運會食品、公共場所、飲用水、傳染病防治監督等公共衛生保障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