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人民政府辦公廳關於
認真做好2008年春運工作的通知
京政辦發〔2008〕3號
各區、縣人民政府,市政府各委、辦、局,各市屬機構:
根據國家有關部門的部署,2008年春運從1月23日開始,至3月2日結束,共計40天。為認真做好本市春運工作,保障人民群眾出行需求,經市政府同意,現將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加強組織領導,建立協調工作機制
做好2008年春運工作,對於貫徹落實好黨的十七大精神,促進首都和諧社會建設和人文奧運環境建設具有重要意義。各部門和各單位要高度重視,加強領導,按照“以客為主,安全為先,方便有序,服務滿意”的原則,認真做好各項工作,讓廣大人民群眾度過一個平安歡樂、祥和的春節。
全市春運工作在市委、市政府領導下,由市交通委牽頭,會同市總工會、市發展改革委、市教委、市建委、市市政管委、市勞動保障局、市公安局、市安全生産監督管理局、北京鐵路局、民航華北管理局、市民政局、市工商局、市衛生局、市氣象局、市口岸辦、市城管綜合執法局、東城區政府、北京西站地區管委會、市公交集團、市地鐵運營公司、市祥龍公司等部門和單位,建立統一高效的組織協調機制,落實好春運各項工作。由市運輸局負責全市春運具體組織協調工作和日常工作。各部門、各單位根據工作需要成立春運工作領導小組或辦公室,各負其責,相互配合,加強信息溝通,及時上報並主動協調解決春運中出現的問題。
二、科學組織運輸,滿足旅客出行需求
根據預測,2008年春運全市進出京客運總量同比將增長7%。其中鐵路上下車旅客2103萬人次,同比增長6%;民航進出港旅客610萬人次,同比增長10%;公路省際長途進出站旅客281.9萬人次,同比增長4.9%。同期市內公共電汽車客運總量4.4億人次,同比增長16.2%;軌道交通客運總量1.04億人次,同比增長85.7%。
各運輸部門要根據2008年春運客流總量繼續增長、客流高峰集中疊加、供需矛盾依然突出以及由公交票制改革、取消“五一”黃金周帶來的春運需求變化等情況,統籌整合資源,科學安排運力,發揮首都綜合交通運輸的整體優勢,滿足旅客出行需求。
在做好運輸組織和運力安排工作的同時,鐵路、公路客運系統和建設、教育、勞動等部門以及工會組織要進一步創造條件,組織引導更多的春運返鄉農民工和高校學生計劃訂票、集中購票、有序乘車;民航系統要安排好重點城市和旅遊航線的班機飛行,同時做好首都機場T3航站樓轉場工作;市公共交通部門要根據公交線網調整的新情況,重點做好鐵路、公路、航空樞紐站的銜接運輸和鐵路夜間加開臨時客車的接續運輸保障工作;各有關部門要在保證旅客運輸的同時,統籌安排好與人民群眾生産生活密切相關的重點物資運輸,保障市場供應平穩有序。價格主管部門要加強對春運票價及相關收費項目和價格的監督檢查,嚴禁借春運之機亂漲價、亂收費。
三、落實安全措施,防止重大事故發生
春運安全事關人民群眾生命財産安危和社會穩定。各部門和各單位要充分認識確保首都安全穩定的極端重要性,把春運安全擺在各項工作的首位,按照“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的方針,切實履行好安全主體責任和監管責任,加大宣傳教育和監督檢查力度,落實安全工作各項措施,有效防範各類事故,確保春運安全有序進行。
公安、交通和安全生産監督管理等部門要組織督導各營運企業和運輸場站,對運輸工具和場站設施進行嚴格的安全檢查和技術維護,對駕駛員、乘務員和安全崗位工作人員進行普遍的安全教育和業務培訓,切實健全完善安全管理責任制和安全生産崗位責任制,嚴禁不符合安全資質條件的運輸工具參加春運,嚴禁各類安全服務設施帶病運行。要加強場站、道路、鐵路道口等的綜合整治,採取有力措施,嚴格查堵煙花爆竹等易燃易爆危險品進站(場)上車(機),嚴肅查處超載、超速、疲勞駕駛、酒後駕車、站外攬客、客貨混裝等違規違法行為,嚴厲懲處“黑車”、“黑站點”和投機倒票、欺詐宰客、非法裝運化危品等違法犯罪行為,確保交通運輸安全、有序、暢通。
四、完善應急預案,提高應急處置能力
各部門、各單位要根據春運期間可能發生的各種突發情況,進一步健全安全應急機制,完善應急預案,落實組織機構,明確工作責任,疏通信息渠道,保障人力物力,做好各項應急準備工作。遇有突發情況,要及時啟動相應預案,同時按規定程序逐級報告;有關部門單位領導要在第一時間趕赴現場,有效控制事態發展,協調解決相關問題,最大限度地維護春運秩序,保證春運安全。
五、提高服務質量,營造和諧春運氛圍
各運輸部門要深入開展優質服務活動,繼續採取增加服務窗口、延長服務時間、增設服務項目、擴大服務空間等措施,為旅客購票、候車、餐飲、住宿提供便利。氣象部門要提供及時準確的天氣預報服務。市政、路政、公安交通管理等部門和運輸企業要及時做好雪霧天氣下的鏟冰除雪、交通疏導和車次、航班調度工作,確保安全運輸。勞動保障部門要及時發佈本市勞動力市場信息,引導來京務工人員有序流動,同時組織安排好春節留京務工人員的文化生活。新聞媒體要發揮正確的輿論導向作用,做好春運工作宣傳報道。各部門、各單位要及時準確地提供春運服務信息,同時公佈春運服務監督投訴電話,主動接受社會公眾監督。
春運結束後,各部門和單位要認真總結經驗,表彰先進。市交通委要將全市春運工作總結及時報市政府,並抄送國家發展改革委。
北京市人民政府辦公廳
二〇〇八年一月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