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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央政府門戶網站 www.gov.cn   2008年03月24日   來源:民政部網站

民政部關於做好2008年
清明節期間有關工作的通知

民函〔2008〕69號

各省、自治區、直轄市民政廳(局),計劃單列市民政局,新疆生産建設兵團民政局:
  清明節是我國人民緬懷先人、悼念逝者的傳統節日。自2008年起,國家規定清明節為法定節假日,體現了黨和政府對人民群眾祭奠需求的重視,對民族傳統文化習俗的尊重,同時對民政部門做好清明節群眾祭奠活動相關工作提出了更高要求。預計今年清明節期間群眾祭奠活動時間集中、規模龐大等情況將進一步顯現,各地殯葬服務單位在祭奠接待和安全保障等方面,將面臨著更加繁重的任務,社會輿論和新聞媒體也將更加關注殯葬服務行業,各級民政部門必須高度重視。現就做好有關工作通知如下:
  一、加強組織領導,強化部門責任。各級民政部門要以科學發展觀為指導,以樹立文明新風、保障祭奠安全為工作落腳點,充分預判今年清明節可能出現的新情況,在思想上高度重視,組織上加強領導,工作上狠抓落實。民政部門要主動向當地政府報告本地殯葬服務單位接待能力、設施設備狀況和祭奠規模預測等情況,必要時建議政府成立清明節群眾祭奠活動協調指揮機構,建立民政、公安、消防、交通、林業、工商、國土、城管和宣傳等部門協調聯動機制,制定安全保障、交通疏導、宣傳引導等工作方案,強化相關部門職責和具體工作措施。各地要針對今年清明節期間可能出現的新問題,進一步完善殯葬管理和服務工作的規章制度,落實安全責任,民政部門主要領導要認真履行第一責任人的職責,切實抓好工作落實。為了及時掌握工作動態,加強清明節假日值班,民政部設立清明節工作辦公室,辦公室設在社會福利和社會事務司,與部值班室實行“雙值班”制度。各地要按照民政部統一部署和當地清明節協調指揮機構的具體要求,認真做好相關工作,特別是在殯葬服務單位設置觀察點的工作,要選派專人負責,配備必要設備,保障快速反應,加強上下溝通聯絡,及時報送有關情況。
  二、完善應急準備,做好安全保障。各地民政部門要在清明節前,針對公墓、殯儀館、骨灰存放設施等場所的安全和防火制度落實情況逐一進行檢查,把“安全第一”作為清明節期間殯葬服務工作的重中之重。對於殯葬服務場所存在的安全隱患,要及時整改完善;對於消防器具配備、電器安全使用、易燃物品存放、安全疏散通道設置等,要責任落實到人。民政部門要指導殯葬服務單位做好應對突發事件的處置預案,細化應急措施。發生重特大事故,要按程序及時處置,在第一時間報告當地政府,並抄報上級民政部門和民政部清明節工作辦公室,嚴禁瞞報、漏報和遲報。清明節期間,各地殯葬服務單位要加強對公墓、殯儀館及周邊地區的重點巡查,重點抓好群眾祭奠防火工作;要採取必要措施,控制祭奠活動人群的聚集規模,必要時可配置臨時活動場所,協同有關部門及時疏導交通流量,堅決杜絕擁擠踩踏事件和其他重特大安全事故。
  三、倡導社會新風,引導文明祭奠。各地要認真組織、引導群眾開展文明祭奠活動,滿足群眾文明健康的祭奠需求,積極推廣“居家祭奠”、“網上祭奠”、“錯峰祭奠”、“代理祭奠”、“社區公祭”和“集體公祭”等新形式,引導群眾自覺破除陳規陋習,抵制低俗愚昧行為。鼓勵群眾採取骨灰撒散、骨灰深埋和其他不佔或少佔土地的方式處理骨灰,依法治理骨灰裝棺土葬和借機修墓立碑等不利於殯葬改革或干擾殯葬管理秩序的行為。各殯葬服務單位要充分運用現有條件,發揮清明節“傳遞親情、傳承文化”的功能,把殯葬服務工作與弘揚傳統文化、倡導文明祭奠方式相結合,為群眾文明祭奠活動創建一個平安、和諧的環境。
  四、創新方式方法,做好殯葬宣傳。各地要圍繞今年清明節 “文明祭祀、平安清明” 的宣傳主題,結合本地實際制定清明節宣傳方案,因地制宜開展殯葬宣傳活動,形成全國聯動。要以省會城市和大中城市為重點,以各地殯葬行業協會和殯葬服務單位為依託,以廣播、電視、報刊、網絡等宣傳媒介為載體,創新方式方法,積極主動地開展清明節宣傳活動。通過開設專欄、製作展板、宣傳冊、公益廣告、手機短信等群眾喜聞樂見的形式,重點宣傳殯葬事業的發展成就、殯葬惠民政策、新的殯葬理念和殯葬先進典型;積極宣傳殯葬管理的法規、政策;宣傳實行火葬、改革土葬,創建文明祭奠新風尚的好經驗、好做法;宣傳殯葬改革對節約土地資源、保護生態環境、促進人與自然和諧發展的重大意義。同時,要主動通過新聞媒體呼籲公眾增強安全意識,遵守公共秩序,規範有序地開展祭奠活動。
  五、自律誠信為民,做好殯葬服務。清明節期間,殯葬服務單位是群眾祭奠活動的重點區域,也是群眾感知、體驗殯葬服務行業服務質量的良好機遇。殯葬服務單位要加強內部管理,堅持以民為本,做好涉及群眾祭奠活動的一切服務工作。要結合自身條件,增設便民服務項目和網點,開通服務監督電話,安排專人負責受理群眾意見和建議,想群眾之所想,急群眾之所急,為群眾提供方便、熱情、週到的服務。殯葬服務從業人員要切實做好本職工作,嚴格執行工作規範和辦事程序,堅守崗位,保證清明節期間各項工作安全有序正常運轉,進一步提升殯葬行業和殯葬職工的良好形象。各級民政部門要加強對殯葬服務工作的指導和監督,會同物價管理部門做好收費項目、價格標準的檢查,堅決糾正和杜絕各種不正之風,確保人民群眾度過一個平安、文明、祥和的清明節。
                           二〇〇八年三月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