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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央政府門戶網站 www.gov.cn   2008年08月04日   來源:民航局網站

關於調整奧運會期間危險品運輸限制措施的通知

民航各地區管理局,各航空運輸企業,各機場公司:
  2008年5月27日,民航局、公安部聯合下發了《關於奧運期間對航空運輸危險品實施特別管理措施的通知》(民航發〔2008〕52號),從前階段執行情況來看,取得了預期的效果,但在工作中也發現了一些需要解決的問題。根據既要確保奧運會和殘奧會安全,又要保證正常生産生活秩序的工作要求,結合民用航空運輸實際,經研究,決定調整奧運會期間危險品航空運輸的限制措施,現將有關要求通知如下:
  一、自2008年8月28日起,除北京首都機場外,其他機場起降的飛機運輸危險品按照《中國民用航空危險品運輸管理規定》(CCAR-276部)、《危險品航空安全運輸技術細則》和《關於奧運期間對航空運輸危險品實施特別管理措施的通知》第三條的要求執行。
  二、自本《通知》下發之日起,全國所有機場均可運輸符合《中國民用航空危險品運輸管理規定》(CCAR-276部)、《危險品航空安全運輸技術細則》規定範圍內的醫用同位素,人體器官、人畜遺傳物質(包括運輸所需的深冷液化氣體),撲滅高致病疫情所需生物樣本和化學製劑、奧(殘)運射擊比賽用槍支彈藥、中外奧運記者專用攝像錄音轉播器材及配件、殘疾人專用電動輪椅及配件、運動員專用藥品和專用氧氣瓶以及航空器材等物品。
  三、自本《通知》下發之日起,機場和航空運輸企業可以組織全貨機運輸符合《中國民用航空危險品運輸管理規定》(CCAR-276部)和《危險品航空安全運輸技術細則》規定准許運輸的機動車、小型發電機、醫用CT機(含醫用X光機、核磁檢儀器)、磁性物質等。運載上述物品的貨機可以在首都機場以外的機場起降和裝卸貨物,首都機場僅限中轉和經停。
  四、自本《通知》下發之日起,運輸危險品的飛機因技術原因必須在北京、上海、天津、瀋陽、秦皇島、青島等奧運賽事城市機場備降的,經空管部門允許可以備降上述機場,並可在符合《中國民用航空危險品運輸管理規定》(CCAR-276部)的基礎上,將危險品繼續運輸到目的地城市。
  五、各航空運輸單位應當嚴格遵守有關奧運期間對危險品運輸的臨時限運措施,各安全檢查部門應加強貨物、行李、郵件的安全檢查工作,嚴防偽報品名運輸危險品或者在普通貨物中夾帶危險品的情況發生。
  六、各級監管部門要認真履行職責,切實加強貨物運輸的監管,堅決依法查處偽報品名運輸危險品或者在普通貨物中夾帶危險品違法違規行為。
  七、航空運輸危險品的特別管制措施自9月26日起停止執行,危險品的航空運輸按《中國民用航空危險品運輸管理規定》(CCAR-276部)管理。
                                                  中國民用航空局
                                                二〇〇八年七月二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