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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央政府門戶網站 www.gov.cn   2009年02月18日 11時10分   來源:教育部網站

教育部關於2007-2008學年度
國家獎學金獲獎者的公告
教財〔2008〕23號

  根據《財政部教育部關於印發〈普通本科高校、高等職業學校國家獎學金管理暫行辦法〉的通知》(財教〔2007〕90號)和《教育部財政部關於印發〈國家獎學金評審辦法〉的通知》(教財〔2007〕24號)的有關規定,教育部、財政部聯合成立了國家獎學金評審領導小組,設立了國家獎學金評審委員會,按照客觀、公平、公正的原則,對各省(區、市)、計劃單列市及新疆生産建設兵團教育行政部門,中央有關部門(單位)教育司(局)和教育部直屬各高等學校報送的國家獎學金評審材料進行了認真的評審。經評審確定,北京大學劉瑞楠、清華大學馬津等49983名學生獲得2007-2008學年度國家獎學金,每人獎勵8000元,現特予以公告。
  希望全國高等學校學生以獲獎學生為榜樣,勤奮學習、積極進取,力爭在德、智、體、美等方面全面發展,努力成為中國特色社會主義事業的建設者和接班人。
  2007-2008學年度國家獎學金獲獎者名單將在教育部門戶網站上刊登。
  附件:2007-2008學年度國家獎學金獲獎者名單

                          中華人民共和國教育部
                         二○○八年十二月二十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