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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央政府門戶網站 www.gov.cn   2010年06月23日   來源:國土資源部網站

國土資源部關於省級礦産資源開發整合
重點掛牌督辦礦區名單的公告

2010年第14號

  《國務院辦公廳轉發國土資源部等部門對礦産資源開發進行整合意見的通知》(國辦發〔2006〕108號)頒發以來,國務院各有關部門和地方各級政府高度重視,認真貫徹落實,積極推進整合工作,截至2009年6月底,全國完成了5046個礦區整合任務,減少礦業權22276個,佔整合前礦業權數量的17.6%。通過開展整合,礦産資源開發利用規模化、集約化程度和資源利用水平明顯提高。2009年10月國土資源部等十二部門《關於進一步推進礦産資源開發整合工作的通知》(國土資發〔2009〕141號)下發後,各地採取有力措施,按照統一部署,積極開展整合實施方案的編制、審批和整合重點掛牌督辦礦區的確定工作,取得了重要進展。全國除北京、天津、山西、上海、江蘇外的26個省(區、市)人民政府確定2010年進一步推進整合礦區1528個,其中省級重點掛牌督辦礦區424個;參與整合的礦業權8809個,通過整合將減少礦業權3885個,佔整合礦區內原有礦業權總數的44.1%。
  為了廣泛接受社會各界監督,督促各地切實抓好整合重點礦區掛牌督辦工作,確保按時完成整合工作任務,現將26個省(區、市)人民政府確定的424個省級整合掛牌督辦重點礦區名單予以公告。北京、天津、上海三市無整合任務。江蘇省主要採用關閉小採石場方式實現整合目標,山西省近期重點開展煤礦企業兼併重組整合。江蘇、山西兩省整合重點掛牌督辦礦區不再進行公告。
                          二〇一〇年六月十二日


  附件:2010年省級礦産資源開發整合重點掛牌督辦礦區名單.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