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務院辦公廳關於印發第一批
三網融合試點地區(城市)名單的通知
各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國務院各部委、各直屬機構:
在省(區、市)人民政府自願申報的基礎上,按照試點地區(城市)應具備的條件,經國務院三網融合工作協調小組審議批准,確定了第一批三網融合試點地區(城市)名單,現予印發,請有關省(區、市)人民政府和國務院有關部門認真組織好試點工作。
國務院辦公廳
二○一○年六月三十日
第一批三網融合試點地區(城市)名單
北京市
遼寧省大連市
黑龍江省哈爾濱市
上海市
江蘇省南京市
浙江省杭州市
福建省廈門市
山東省青島市
湖北省武漢市
湖南省長株潭地區
廣東省深圳市
四川省綿陽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