農業部辦公廳關於印發《2010年廣州亞運會期間
動物衛生及動物産品安全監管工作方案》的通知
各省、自治區、直轄市及計劃單列市畜牧獸醫(農牧、農業)廳(局、委、辦),新疆生産建設兵團農業局:
為確保2010年廣州亞運會期間動物産品衛生安全,保障亞運會、亞殘運會順利召開,我部制定了《2010年廣州亞運會期間動物衛生及動物産品安全監管工作方案》,現印發給你們,請遵照執行。各地要高度重視,以高度負責的態度,切實落實好各項措施,努力確保動物衛生及動物産品安全。
附件:2010年廣州亞運會期間動物衛生及動物産品安全監管工作方案
二〇一〇年七月二十八日
附件:
2010年廣州亞運會期間動物衛生及
動物産品安全監管工作方案
第16屆亞運會即將在廣州舉行。為貫徹落實國家對廣州亞運會的工作部署,切實履行獸醫部門動物衛生及動物産品安全監管職責,保證亞運會期間動物衛生及動物産品安全,維護公共衛生安全和社會穩定,為亞運會順利召開提供支持和保障,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指導思想與工作原則
認真貫徹《動物防疫法》、《農産品質量安全法》、《重大動物疫情應急條例》、《獸藥管理條例》等有關法律法規,按照“強化源頭監管、完善産銷對接、建立區域互動、保證全程監督”要求,切實做好亞運會期間動物衛生及動物産品安全監管工作。
二、工作目標與具體要求
(一)供亞運會動物的飼養、屠宰、運輸、經營、隔離以及動物産品的生産、儲藏等環節檢疫監管全面到位。
(二)供亞運會動物及動物産品的産地檢疫、屠宰檢疫到位,實現動物産品的可追溯管理。
(三)對供亞運會動物及動物産品實行全程監管,嚴禁違禁獸藥及興奮劑類藥物殘留超標的動物産品上市流通。
三、工作內容
(一)獸藥殘留監控
一是加強獸藥殘留檢測。各有關省(區、市)要制定亞運會期間動物産品獸藥殘留監控計劃,嚴格按計劃對養殖基地、屠宰加工企業開展檢測,發現有添加違禁藥物和興奮劑的,嚴格按要求進行處理。二是強化獸藥使用監管。各有關省(區、市)要加強對獸藥生産、經營、使用等環節監管,定期檢查養殖基地用藥記錄,嚴禁使用合成類固醇類、β受體激動劑、糖皮質激素以及玉米赤霉醇等興奮劑類物質和禁用藥物,養殖基地要嚴格執行獸藥休藥期規定。各地要加大對違規生産企業、經營單位和養殖基地的處罰力度。
(二)動物及動物産品檢疫監管
一是實施養殖基地、屠宰加工企業備案管理。各有關省(區、市)要對承擔亞運會供應任務的養殖基地、屠宰加工企業實施備案管理,所在地動物衛生監督機構要派駐專人實施監管。二是強化養殖基地監管。各駐場監管人員要強化養殖基地日常監管工作,嚴格按産地檢疫規程,對出欄動物實施産地檢疫,對染疫或病死動物嚴格進行無害化處理。三是加強屠宰加工企業監管。亞運會備案屠宰加工企業屠宰加工的動物必須來自備案養殖基地。各駐場檢疫員要嚴格按屠宰檢疫規程實施檢疫,檢疫合格後方可開具檢疫證明。四是強化運輸倉儲環節監管。各有關省(區、市)要切實加強航空、鐵路、公路、碼頭動物衛生監督工作,嚴格查證驗物,對不符合規定的動物及動物産品按有關規定進行處理;各地要進一步加大對動物産品倉儲冷庫的監督檢查力度,對不符合規定的動物産品要嚴格依法處理。
(三)亞運會國內參賽馬匹監管
北京市農業局、上海市農業委員會、廣東省農業廳要按《農業部辦公廳關於加強廣州亞運會國內參賽馬匹檢疫監管工作的通知》(農辦醫〔2010〕30號)要求,切實加強對國內參賽馬匹的日常監管,認真做好國內參賽馬匹産地檢疫,嚴格履行進入從化無規定馬屬動物疫病區的檢疫規定。廣東省動物防疫監督總所要嚴格按國家有關規定做好參賽馬匹進入從化無規定馬屬動物疫病區的防疫工作。
各有關單位要按要求做好國內參賽馬匹疫病監測工作,嚴格按規定時間、規定要求進行採樣,嚴格按標準檢測有關病種,並及時將監測結果報我部獸醫局及有關單位。
(四)建立聯防聯控機制
廣東省和各有關省(區、市)、廣州市和各有關單位要建立完善重大動物疫情防控、動物産品安全監管、獸藥殘留監控應急聯絡機制,如發現重大動物疫情、違禁藥物殘留檢測呈陽性等嚴重影響動物産品安全的情況,應及時互通信息,並快速反應和處置,確保動物産品安全,確保正常供應。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強組織領導。各地要成立由主管領導及相關人員組成的亞運會動物衛生及動物産品安全保障領導小組,專門負責此項工作。
(二)明確責任。各有關省(區、市)獸醫主管部門要進一步強化責任意識,建立健全責任追究制,明確各級監管責任。圍繞亞運會動物衛生及動物産品安全保障工作,精心組織、週密部署,切實做好動物衛生及動物産品安全監管各項工作。
(三)完善應急措施。亞運會舉辦城市和供應動物及動物産品的省(區、市)要進一步完善突發重大動物疫情及動物産品安全事件應急預案,做好應急物資儲備,提高應急處置能力。
(四)建立溝通機制。亞運會舉辦城市和供應動物及動物産品的省(區、市)獸醫主管部門要建立有效溝通協調機制,及時通報重大動物疫情信息和動物産品安全監管中發現的新情況、新問題,採取有效措施,保證動物衛生及動物産品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