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於組織申報半導體照明産品
應用示範工程項目的通知
發改辦環資〔2010〕2082號
各省、自治區、直轄市及計劃單列市、副省級省會城市、新疆生産建設兵團發展改革委(經貿委、經信委)、住房城鄉建設廳(建委、建設交通委、建設局、市政市容委)、交通運輸廳(局、委):
為貫徹落實《關於進一步加大工作力度確保實現“十一五”節能減排目標的通知》(國發〔2010〕12號)和國家發展改革委等六部委《關於印發半導體照明節能産業發展意見的通知》(發改環資〔2009〕2441號)要求,進一步推動綠色照明工程,促進半導體照明節能産業健康有序發展,國家發展改革委、住房城鄉建設部、交通運輸部決定組織開展半導體照明産品應用示範工程。現將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在不同氣候條件的地區,選擇20個半導體室內照明應用項目、15個半導體路燈應用項目和15個半導體隧道燈應用項目開展示範。
二、每個省、自治區、直轄市及計劃單列市、新疆生産建設兵團可根據《半導體照明産品應用示範工程實施方案》(見附件一)和《半導體照明産品技術要求(2010版)》(見附件三),針對每種類型産品應用示範可申報2個備選項目。
三、填寫申報材料(見附件二)及其電子文檔(光盤)共六份,並於9月30日前分別報送至國家發展改革委、住房城鄉建設部和交通運輸部各兩份。
聯絡人及電話:
蔣炳榮 國家發展改革委環資司 (010)68505570
柴 博 (010)68519036
嚴盛虎 住房城鄉建設部城建司 (010)58933058
葛 媛 交通運輸部政策法規司 (010)65293750
附件:一、半導體照明産品應用示範工程實施方案
二、半導體照明産品應用示範項目申報表
三、半導體照明産品技術要求(2010版)
國家發展改革委辦公廳
住房城鄉建設部辦公廳
交通運輸部辦公廳
二〇一〇年八月三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