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於印發建築業發展“十二五”規劃的通知 建市〔2011〕90號
各省、自治區、直轄市住房和城鄉建設廳,直轄市建委(建交委),北京市規劃委,山東省建管局,新疆生産建設兵團建設局: 為指導和促進“十二五”時期我國建築業健康發展,我部組織制定了《建築業發展“十二五”規劃》,現印發給你們。請結合實際,認真貫徹落實。 中華人民共和國住房和城鄉建設部 二○一一年七月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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