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前位置: 首頁>> 公文公報>> 部門地方文件
 
中央政府門戶網站 www.gov.cn   2011年09月02日 09時34分   來源:安全監管總局網站

國家安全監管總局關於
加強金礦開採企業粉塵危害治理工作的通知

安監總安健〔2011〕142號

各省、自治區、直轄市及新疆生産建設兵團安全生産監督管理局,有關中央企業:
  2011年4月至7月,國家安全監管總局組織對全國8個省(區、市)的41家金礦開採企業進行了現場檢測和調研。從檢測調研情況看,金礦開採企業粉塵危害十分嚴重,必須採取有效措施進行治理。為規範金礦開採企業職業健康管理,有效控制粉塵危害,切實保障勞動者健康權益,現就加強金礦開採企業粉塵危害治理工作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充分認識加強金礦開採企業粉塵危害治理工作的必要性和緊迫性
  經過檢測調研發現,金礦開採企業在職業危害防治方面存在以下問題:一是粉塵濃度超標現象嚴重。所檢測的95%的企業作業場所粉塵濃度超過了國家標準。其中採掘環節總塵濃度最高超標57倍,呼塵濃度最高超標13倍;破碎環節總塵濃度最高超標27倍;球磨環節總塵濃度最高超標8倍。二是粉塵中游離二氧化硅含量高。所檢測企業作業場所粉塵中游離二氧化硅含量均超過50%,最低為55%,最高為95.5%,平均含量70.1%,由此導致矽肺病等職業病多發。三是企業職業危害防治問題多。不少企業片面追求經濟效益,對職業健康工作不重視,沒有專門的職業健康管理人員,相關規章制度和規程多數流於形式、沒有落實。很多企業未履行建設項目職業衛生“三同時”手續和警示告知義務,沒有進行職業危害申報,未開展粉塵檢測和職業健康培訓教育等;對作業環境中存在的職業危害因素置之不理,沒有採取必要的工程防護設施,有的甚至沒有為作業人員配備符合要求的個體防護用品。一些企業選擇沒有相應資質的醫院進行職業健康檢查,體檢項目沒有考慮崗位職業危害特點、缺乏針對性,未對體檢結果進行分析並提出針對性措施,體檢覆蓋率不高、應檢未檢現象較為普遍,絕大多數企業沒有為職工建立職業健康監護檔案。四是外包施工隊伍的職業健康管理問題尤為突出。很多金礦開採企業將一些工程特別是勞動強度大、粉塵危害嚴重的掘進工程等作業,外包給組織管理鬆散的施工隊伍,導致施工人員在培訓教育、個體防護、職業健康體檢等方面的權益得不到保障,長期在粉塵嚴重的環境下作業,身體健康受到極大傷害。特別是近年來,金礦開採粉塵危害導致的群體性事件時有發生。如2011年發生的甘肅省古浪縣赴肅北縣金礦打工的農民工塵肺病事件,造成173人罹患矽肺病,其中3人死亡;江西省修水縣上衫鄉近500名村民因開採金礦罹患塵肺病。這些事件不僅給廣大從業人員的身體健康造成嚴重損害,也造成了比較惡劣的社會影響。各地要充分認識金礦開採粉塵危害的嚴重性和防治現狀,認真開展金礦開採企業粉塵危害治理工作,切實維護從業人員的生命健康權益。
  二、落實企業主體責任,提高金礦開採粉塵危害防治水平
  各金礦開採企業要切實把粉塵危害防治工作擺在更加突出的位置,全面落實企業職業危害防治主體責任。要認真貫徹執行《職業病防治法》、《礦山安全法》、《塵肺病防治條例》等法律法規要求,建立健全從第一責任人、分管責任人到車間、班組、崗位的全員職業危害防治責任體系,建立職業健康管理機構,配備專兼職管理人員,建立並公佈職業危害防治制度和崗位操作規程,根據企業實際制定職業危害防治計劃和實施方案。要加大職業危害防治經費投入,建立健全防塵系統、完善防塵設備設施,重點做好礦石開採點、粉碎點、轉載點的防塵降塵,根據企業實際,採取以通風除塵、濕式作業為主,結合“密、護、革、管、教、查”等綜合防塵措施,把生産場所的粉塵濃度控制在國家法律法規規定的標準範圍內。鑿岩應採用濕式作業,嚴禁幹式鑿岩,從源頭上控制粉塵的産生;獨頭工作面有人作業時,局扇應連續運轉;運輸系統各轉載點應採用噴霧灑水降塵或其他降塵措施;破碎機、粉碎機等産塵設備必須裝設防塵罩和噴霧裝置,或採用除塵器除塵。
  要加強對從業人員的個體防護,按時發放符合標準要求的個體防護用品,並開展經常性檢查,督促接塵人員正確配戴和使用;加強員工教育培訓,利用典型案例宣傳粉塵危害的嚴重性,提高從業人員的自我防護意識。要加強粉塵日常檢測工作,按照《礦山安全法實施條例》的規定,對粉塵作業點每月至少檢測兩次。要建立健全職業衛生檔案,妥善保存檢測結果。 要根據檢測結果採取有針對性的措施,有效控制粉塵危害,改善作業環境和條件。要加強從業人員職業健康監護,組織接觸職業危害的從業人員到有資質的單位進行職業健康檢查,併為勞動者建立職業健康監護檔案;要認真分析檢查結果,對發現的問題採取相應措施及時加以解決,切實保護勞動者的健康權益。
  三、切實加強金礦開採工程承包施工隊伍的職業健康管理
  金礦開採企業在進行採掘工程外包時,要對擬承包工程的單位資質、人員資質、技術裝備狀況等進行嚴格審查,不得將採掘工程發包給不具備相應資質和沒有職業病防護條件的施工單位。要加強對外包施工隊伍的職業健康管理,將其施工人員納入本企業進行統一管理,對所有作業人員切實擔負起用人單位的職業健康管理責任。要按期足額向工程承包單位撥付職業健康專項經費,專門用於職業健康培訓教育、個體防護、健康監護等工作。要加強對外包施工人員的職業健康培訓和教育,提高其粉塵危害防範意識;加強對外包施工人員的職業健康監護,定期組織崗前、崗中和離崗職業健康體檢,併為其建立職業健康監護檔案;為外包施工人員配發符合崗位要求的個體防護用品,並督促其正確佩戴和使用。要加強對外包施工單位作業現場的日常巡查檢查,發現施工單位違反職業危害防治操作規程或施工人員不佩戴防護用品的,要立即進行糾正並採取相應的處罰措施。
  四、加大監管執法力度,確保治理工作取得實效
  各級安全監管部門要加強職業衛生“三同時”監管工作,嚴格市場準入和源頭管理。所有金礦開採企業新建、改建、擴建項目,要按照《國家安全監管總局關於做好建設項目職業衛生“三同時”監督管理工作的通知》(安監總安健〔2011〕41號)要求,認真履行建設項目職業衛生“三同時”手續,粉塵等職業危害防護設施必須與主體工程同時設計、同時施工、同時投入使用。金礦開採企業已建項目,要按照《作業場所職業健康監督管理暫行規定》(國家安全監管總局令第23號)要求,開展職業危害現狀評價。對現狀評價中發現的問題,要督促企業認真進行整改,整改後達不到要求的,要依法予以處罰。
  各級安全監管部門要強化對金礦開採企業職業健康工作的執法檢查,重點檢查:企業是否保證防塵資金投入,配備專職或者兼職管理人員,明確各級人員管理責任;是否建立健全職業危害告知、申報、監測、培訓及健康監護等管理制度;是否建立健全粉塵防治系統,堅持濕式作業;是否定期進行粉塵檢測,並及時如實公佈檢測結果;是否為職工發放粉塵防護用品,並督促其在作業過程中正確佩戴使用;是否為職工建立健康監護檔案,組織其進行職業健康檢查。對各類違法違規行為,要按照相關法律法規規定嚴格進行查處。
  此項治理工作從2011年9月開始。所有金礦開採企業要加大資金投入,認真開展粉塵危害治理,到2012年8月底,粉塵濃度達不到國家標準要求的,要責令限期整改;對粉塵危害治理不到位、粉塵濃度嚴重超標,又沒有在規定期限內完成整改的金礦開採企業,要責令停産整頓;對停産整頓後仍達不到條件的,要提請地方政府依法予以關閉。
                           國家安全監管總局
                          二〇一一年八月三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