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前位置: 首頁>> 公文公報>> 部門地方文件
 
中央政府門戶網站 www.gov.cn   2011年09月05日 15時04分   來源:交通運輸部網站

關於加快建設全國交通
電子口岸公共信息服務平臺的通知

廳水字〔2011〕192號

各有關單位:
  為落實我部《關於加快推進交通電子口岸建設的指導意見》(交水發〔2010〕670號)精神,促進口岸信息共享共用,為政府部門、港航和物流企業、貨主等提供及時、準確的船舶和集裝箱動態信息服務,我部決定加快建設全國交通電子口岸公共信息服務平臺。現將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建設目標和主要思路
  建設目標是通過交通電子口岸分中心、港航EDI中心的網絡互聯和數據共享,建立全國交通電子口岸公共信息服務平臺,為運輸和物流企業以及相關利益人提供準確、高效的信息服務,促進國際運輸和物流便利化。一期目標是實現國際集裝箱船動態信息共享和查詢服務。此後,逐步實現集裝箱動態信息等運輸信息共享和提供查詢服務。
  主要思路是基於電子數據交換(EDI)技術,依託各地交通電子口岸分中心、港航EDI中心的數據中心,以集裝箱運輸信息為重點,在統一信息標準和數據交換格式、內容的基礎上,建立全國性的公共信息服務平臺和數據中心,適應國際集裝箱運輸發展的需要。
  二、建設主要內容和功能
  全國交通電子口岸公共信息服務平臺(一期)建設的內容主要包括1個門戶網站、國際集裝箱船舶動態信息服務系統、國際集裝箱船舶動態信息數據庫。平臺涵蓋分區域、分港口的集裝箱船舶在港時間以及在港作業情況等信息,為政府部門提供相關信息統計、決策分析等服務;為相關企業、貨主提供船舶抵港預確報及靠泊計劃信息、在港船舶作業動態信息和船舶歷史信息服務,便於企業跟蹤集裝箱船舶作業動態,加強船舶的調度、營運、計劃等管理。
  三、實施步驟
  按照先易後難、分步實施的原則,推進全國交通電子口岸公共信息服務平臺建設。信息服務平臺(一期)的實施進度安排如下:
  第一階段(2011年9月20日前):完成平臺硬體設施的配備及應用系統的開發。
  第二階段(2011年9月底前):選取沿海集裝箱幹線港及連雲港港作為第一批試點單位,並組織開展試點單位(交通電子口岸分中心或港航EDI中心)的動員、培訓及數據傳輸測試工作。
  第三階段(2011年10月20日前):建立並正式運行全國交通電子口岸信息平臺。第一批試點單位正式開始傳輸數據,與全國交通電子口岸信息平臺聯接,建成國際集裝箱船舶動態信息數據庫,並對外提供國際集裝箱船舶在集裝箱幹線港和連雲港港的動態信息查詢服務。
  第四階段(2012年4月底前):所有交通電子口岸分中心、港航EDI中心與全國交通電子口岸信息平臺聯接,對外提供國際集裝箱船舶在中國港口的動態信息查詢服務。
  四、數據傳輸方式及要求
  各交通電子口岸分中心或港航EDI中心以FTP方式按照規定的格式和標准將船期報文傳輸至全國交通電子口岸信息平臺的指定位置,並需確保數據傳輸的及時性、準確性和完整性。
  五、保障措施
  (一)提高思想認識。建立全國交通電子口岸公共信息服務平臺是深化交通電子口岸建設的一項重要工作,是國際集裝箱運輸和物流發展的必然要求,也是運輸和物流企業提升服務水平的客觀需要。建立公共信息平臺,提升行業信息化服務水平,有利於加快集裝箱船舶和貨物週轉,進一步降低物流成本。同時,根據我部《海上國際集裝箱運輸電子數據交換管理辦法》等部門規章的規定,交通電子口岸分中心、港航EDI中心要認真履行好職責,向全國公共信息平臺及時、準確報送相關信息。
  (二)加強組織領導。為保證全國交通電子口岸公共信息服務平臺的建立和運行,我部牽頭成立工作領導小組,具體負責督促和推進信息服務平臺的建設工作,協調和解決重大問題,其成員為部水運局、部海事局、部水運科學研究院、港口所在地行政主管部門、港口企業集團、交通電子口岸分中心或港航EDI中心的負責人。領導小組下設工作小組,其成員為相關單位的部門負責人。委託部水運科學研究院牽頭負責平臺的建設、運營和維護管理,落實相關經費,並會同有關交通電子口岸分中心或港航EDI中心做好平臺的技術支持工作,確保平臺良好運行。請相關單位將領導小組、工作小組的成員名單和聯絡方式于2011年9月20日前告部水運局。
  (三)制定實施方案。我部將於2011年9月底前制定印發全國交通電子口岸公共信息服務平臺建設實施方案。
  (四)統一信息標準。統一的信息標準是建立公共信息服務平臺的重要基礎和前提。由部水運科學研究院會同有關單位儘快統一和規範船期報文標準和交換方式。
  聯絡人及聯絡方式:
  部水運局:邵文淵、柳鵬,電話:010-65292671、65292677,傳真:010-65292638,電子郵箱:sys637@mot.gov.cn;
  部水運院:張永明、倪鵬,電話:010-62079433轉215,傳真: 010-62079433轉208,電子郵箱:zhangym@wti.ac.cn,nipeng@wti.ac.cn。
                         交通運輸部辦公廳(章)
                          二〇一一年九月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