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於加快推進國有可移動文物普查試點工作的通知
文物博函〔2011〕1802號
北京市文物局、陜西省文物局、中國人民革命軍事博物館:
為做好國有可移動文物普查前期準備,2011年7月,我局印發了《關於啟動國有可移動文物普查試點工作的通知》(文物博函〔2011〕1329號),確定在北京市、陜西省、中國人民解放軍開展國有可移動文物普查試點。為加快推進相關工作,確保試點任務如期高質量圓滿完成,現就有關事宜通知如下:
一、高度重視普查試點。普查試點通過先試先行,檢驗和完善普查工作標準及規範,探索普查組織方式、技術路線和工作機制,為全國範圍內全面開展國有可移動文物普查提供借鑒和積累經驗。請各試點單位進一步增強責任意識和大局意識,把普查試點列為近期工作的重中之重,切實加強協調,按照既定的目標和任務要求,努力抓好工作落實。
二、切實加強組織實施。我局已把普查試點列為今明兩年全國文物博物館工作的重點,由博物館與社會文物司負責普查試點工作的日常組織和具體協調。各試點單位要結合實際抓緊完善試點實施方案,成立和健全試點領導和實施機構,建立高效協調的工作機制,迅速啟動和開展動員、培訓、文物調查認定、信息採集等工作。試點實施方案和試點組織機構方案請於11月30日前報我局博物館與社會文物司備案。
三、落實經費保障。試點所需經費由我局和各試點單位共同負擔。請各試點單位積極爭取同級人民政府或軍隊主管部門對普查試點工作的領導和支持,主動協調有關部門,科學測算普查試點工作經費需求,列入相應年度的地方或軍隊財政預算,按時撥付,確保到位,保障普查試點工作順利進行。
四、加強聯絡溝通和信息通報。自2011年11月起,請每個月以簡報方式向我局博物館與社會文物司通報試點工作進度,如有重要情況,應隨時報告。請各試點單位明確專門聯絡人,並將聯絡方式告我局博物館與社會文物司。
五、現將我局編制的國有可移動文物普查相關標準與規範(試行版)和“國有可移動文物普查採集軟體”發放你們試用,請結合實際運用情況及時總結經驗,提出修改完善建議。有關具體技術問題,請徑與中國文物信息諮詢中心聯絡(聯絡人:沈貴華,電話:13810759659)。
特此通知。
國家文物局
二〇一一年十一月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