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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央政府門戶網站 www.gov.cn   2012年02月20日 16時05分   來源:財政部網站

關於2012年開展肉菜流通
可追溯體系建設試點有關問題的通知

財辦建〔2012〕15號

各省、自治區、直轄市、計劃單列市、新疆生産建設兵團財政、商務主管部門:
  為提高我國肉類蔬菜流通質量安全保障能力,提升農産品流通現代化水平,根據《財政部商務部關於做好支持搞活流通擴大消費有關資金管理的通知》(財建〔2009〕16號)、《財政部關於印發〈農村物流服務體系發展專項資金管理辦法〉的通知》(財建〔2009〕228號)以及有關業務指導文件精神,2012年繼續支持部分城市開展肉菜流通追溯體系建設試點。現將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試點目標及原則
  以肉類、蔬菜“一葷一素”為重點,在有條件的城市建立覆蓋全部大型批發市場、大中型連鎖超市、機械化定點屠宰廠和標準化菜市場,以及部分團體消費單位的肉類蔬菜流通追溯體系。主要堅持以下工作原則:
  一是總體設計,分步實施。順應物聯網發展趨勢,立足當前,著眼長遠,設計制定總體方案,確定總體目標和任務;針對不同階段具體情況,明確不同階段的目標和任務,分步實施。
  二是因地制宜,形式多樣。結合不同區域、不同企業的實際情況,選擇不同的技術模式和適用技術,注重追溯體系運行的效能和可持續性。
  三是政府引導,市場化運作。綜合運用經濟、法律、行政等手段,充分發揮企業主體作用,引導企業參加追溯體系建設。
  二、試點任務及支持重點
  (一)試點任務
  1.建立肉類蔬菜流通追溯管理平臺。按照統一的技術標準,建設肉類蔬菜流通追溯管理平臺,匯集各流通節點信息,形成互聯互通、協調運作的追溯管理工作體系,主要承擔信息存儲、過程監控、問題發現、在線查詢、統計分析等功能。
  2.建立流通節點追溯子系統。根據統一要求,兼顧企業內部信息化改造需要,在定點屠宰企業、批發市場、零售市場、團體消費等主要流通環節建設追溯子系統,按照統一的數據傳輸格式和接口規範,與城市追溯管理平臺連接,採集肉類蔬菜流通追溯信息,規範各個環節交易流程。
  3.探索適用的追溯技術手段。加強肉類蔬菜追溯的物聯網應用技術研究,提升對溯源信息的採集、智慧化處理和綜合管理能力。主要推行集成電路卡(IC)技術,採集、記錄、傳輸每個流通節點的信息,將各經營節點的信息相關聯,形成完整的肉類蔬菜流通信息鏈條。鼓勵城市根據當地肉類蔬菜的不同包裝程度、流通模式及經營者信息化管理水平,採用無線射頻識別(RFID)、條碼、CPU卡等不同信息傳遞載體和技術模式,提高追溯精度。
  4.加強配套規章和制度建設。圍繞肉類蔬菜流通追溯體系建設實際需要,制定專門的規章制度,強化流通環節質量安全準入管理和經營主體責任控制,保障肉類蔬菜流通追溯體系順利建成並有效運行。
  5.大力發展現代流通方式。配合肉類蔬菜流通追溯體系建設試點,大力發展連鎖經營和物流配送,積極推廣冷鏈技術,擴大品牌化、包裝化經營,提高肉類蔬菜流通的現代化、標準化水平;採取切實有效措施促使大型批發市場實行電子化結算,努力提升各流通節點信息化管理及檢驗檢測能力,為追溯體系建設提供支撐;鼓勵經營主體建立現代供應鏈,發展“農超對接”、“廠場挂鉤”、“場地挂鉤”等先進購銷方式,形成質量安全保障機制。
  (二)專項資金支持重點。
  1.追溯管理平臺建設。主要包括數據庫環境建設和相關軟體的開發、安裝與測試,必要的服務器等硬體設備的購置,機房建設和網絡租用,相關法規標準的制定等。
  2.流通節點追溯子系統建設。主要是根據追溯體系建設需要,對批發、屠宰、零售、團體消費等流通節點的基礎設施進行必要改造,為各節點開發相關軟體,配備必要的電子結算、電子秤、信息採集及傳輸等硬體設備。
  三、組織申報及實施程序
  (一)各省(區、市)財政、商務部門根據本通知要求(附後)推薦一個地級以上城市(可推薦中央財政已支持城市),向財政部、商務部提出2012年城市肉菜追溯體系建設試點申請(或增加資金申請)。
  (二)省級財政、商務部門出具正式文件,將有關材料于2月20日前報送財政部(經濟建設司)、商務部(財務司、市場秩序司)。
  新申請試點的城市,應提交以下材料:(1)城市有關基礎情況。(2)當地開展肉類蔬菜流通追溯體系建設的有利條件。(3)項目建設的總體思路及具體目標。(4)項目建設的主要任務及擬採用的技術模式。(5)保障措施及進度安排。(6)投資總額,已落實及擬落實的地方資金配套情況,申請中央財政支持額度等。(7)其他。
  已納入試點範圍,申請2012年中央財政資金支持的城市應提交以下材料:(1)試點總體目標及任務。(2)試點進展情況、城市肉類蔬菜流通追溯體系運行情況。(3)試點覆蓋範圍、投資總額及具體預算。(與以前年度實施方案投資總額有差異的,要詳細説明理由)(4)已獲得的中央財政資金執行情況。(5)申請增加支持資金數額及理由。(6)資金管理辦法。(7)其他。
  (三)商務部、財政部組織專家對申報城市項目建設工作方案進行評審,根據評審結果擇優確定試點城市及資金支持額度。對以前年度已納入試點範圍,工作成效顯著,補貼率較低的城市,根據試點工作進度及申請中央財政資金情況,商務部、財政部將酌情予以支持。
  (四)收到專項資金後,各城市根據專家評審情況修改完善項目建設工作方案,制定科學的技術方案,按照公開公正透明原則招標確定項目承辦企業(條件附後)。招標結果要向社會公示,公示無異議並報商務部、財政部備案後,方可組織實施。
  (五)試點地區商務、財政部門要強化項目實施管理和監督檢查。省級商務主管部門要及時掌握工作進度,項目完成後及時進行驗收;省級財政要制定資金管理辦法,根據項目實施情況撥付資金,確保資金專款專用。商務部、財政部將對試點工作實施情況進行抽查評估。
  四、工作要求
  (一)各試點城市要高度重視項目建設工作,成立專門的工作領導小組,切實加強組織領導,完善工作機制,層層落實責任,確保試點工作取得實效。
  (二)試點城市所在省級商務、財政主管部門要對項目實施狀況進行動態監管,建立項目承辦企業黑名單制度。實施過程中存在嚴重問題或未通過驗收的,要督促及時整改,經整改後仍然不符合要求的,收回支持資金。
  (三)試點城市要將肉類蔬菜流通追溯體系建設列入當地政府為民辦實事工程,地方財政要根據本地財力情況安排資金,支持試點城市肉菜流通追溯能力建設及有關工作開展。
  (四)試點地區財政、商務主管部門要積極爭取地方政府在規劃、用地、用水、用電、稅收等方面出臺優惠政策。協調有關部門落實相關政策,引導金融機構加大信貸支持力度,採取措施吸引社會資金投入農産品流通基礎設施建設。
  各城市要及時總結工作經驗和做法,對工作中發現的問題可及時與財政部、商務部聯絡。
  聯絡電話:
  財政部經濟建設司 010-68552523 68552794(傳真)
  商務部財務司   010-65198621 65197974(傳真)
  商務部市場秩序司 010-85093352 85093347(傳真)
  附件:1.項目建設城市條件要求
     2.項目承辦企業資質條件
                      財政部辦公廳 商務部辦公廳                                                               
                        二〇一二年二月六日

 

附件一

項目建設城市條件要求

  一、城區人口100萬以上,年財政收入100億元以上(西部地區50億元以上)。省會城市和副省級城市同等條件下優先。
  二、流通基礎設施完善,批發市場和屠宰行業集中度高,標準化菜市場改造或“農改超”比例高,有一定的信息化基礎。
  三、流通食品安全管理制度健全,各環節流通主體落實索證索票、購銷臺賬、經銷商檔案管理、檢驗檢測等制度情況良好。
  四、當地政府主要領導重視,承諾作為市政府為民辦實事項目,成立以市政府領導牽頭、相關部門參與的試點領導機構,落實必要的配套資金和後續運行維護經費。
  五、在發展“農超對接”、“廠場挂鉤”、“場地挂鉤”、連鎖經營、物流配送等現代流通方式,推廣冷鏈技術,擴大品牌化、包裝化經營等方面有專門的措施和安排。
  六、商務部門內部建立專門工作機構,主要領導負責,分管領導具體抓,確定精幹的處室承擔具體工作。

 

附件二

項目承辦企業資質條件

  項目建設城市要嚴格按照法定程序,選擇有相應資質的企業承擔追溯管理平臺、流通節點子系統軟體開發及系統集成等工作。具體條件如下:
  (一)具有獨立法人資格,企業註冊資本金在2000萬元以上,無不良信譽記錄。
  (二)具有省部級高新技術企業認定證書和軟體企業認定證書。
  (三)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工業和信息化部(或原信息産業部)認證的計算機信息網絡系統集成二級以上(含二級)資質
  (四)已通過ISO9001質量管理體系認證。
  (五)具有計算機軟體開發及網絡系統信息化建設五年以上的實施和維護經驗。
  (六)熟悉商貿流通業情況,具有承辦肉類蔬菜追溯體系建設的經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