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於進一步加強夜間施工質量安全管理工作的通知
廳質監字〔2012〕183號
各省、自治區、直轄市、新疆生産建設兵團交通運輸廳(局、委),天津市、上海市交通運輸和港口管理局,天津市市政公路管理局,長江航務管理局,長江口航道管理局,中國交通建設集團有限公司:
今年入夏以來,多數地區公路水運工程項目普遍實施夜間施工。自7月份起,因夜間施工組織不當導致的生産安全事故呈多發態勢,為進一步加強公路水運工程夜間施工的質量安全管理工作,特提出以下要求,請結合本地區實際,認真貫徹落實。
一、基本原則
(一)無特殊情況,原則上不宜安排夜間施工,杜絕為趕工而盲目安排夜間施工;嚴禁極端惡劣天氣情況下進行夜間施工。
(二)因施工進度、質量控制等必須連續作業、無法避免夜間施工的,應採取必要的質量安全保障措施,且不得安排交叉施工,確保工程質量安全。
(三)項目建設單位應制定落實夜間施工質量安全管理制度。因夜間施工組織不當導致生産安全責任事故的,各地交通運輸主管部門應向施工和監理單位問責,同時還應向建設單位問責,從嚴處理事故責任單位和責任人。
二、實行夜間施工報備制度。施工單位須提前向監理單位申請夜間施工報備,未經監理工程師批准,不得安排夜間施工。對危險性較大工程實施夜間施工的,施工單位必須事先制定夜間施工專項方案和應急預案,並向監理單位和建設單位報批,同時完善現場應急處置措施,做好各項應急準備。
三、嚴格執行交接班制度。施工單位須認真做好夜間施工交接班工作,切實保障施工組織及質量安全技術交底到位。嚴禁安排體弱、帶病、疲勞以及其他不適合夜間作業的人員進行夜間施工。
四、嚴格夜間值班與巡查制度。夜間施工中,施工單位要嚴格實行主要領導值班帶班制度,質量安全主管人員與值班電工應加大夜間巡查力度,夜間當班的質量員、安全員、監理員必須自始至終在崗。
五、嚴格隱蔽工程檢查驗收制度。對隱蔽工程進行夜間施工時,施工單位須加強自檢,並按規定提前通知監理工程師到現場檢查驗收,否則不得進行下一道工序施工。
六、保證夜間施工期間用電安全。夜間施工時,應保證施工場地照明充足,施工用電設備有專人看護,必要時應配備發電機,以備急用。
七、加強夜間施工安全防護。臨空、臨邊和臨水作業應按規定設置防護欄杆和防護網,涉及夜間施工的,各工序或作業區的結合部位要有明顯的發光標誌,並安排專人值守,夜間施工人員需穿戴反光工作服;施工便道轉彎處、基坑、溝槽四週須設置施工圍擋,懸挂紅色警示燈。
各地交通運輸主管部門要高度重視對夜間施工的安全監管,完善制度措施,督促項目從業單位切實落實夜間施工條件和質量安全保障措施,堅決遏制較大及以上等級的施工生産安全事故的發生,確保下半年交通建設生産安全形勢總體穩定好轉。
交通運輸部辦公廳
2012年8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