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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央政府門戶網站 www.gov.cn   2012年09月18日 09時52分   來源:海洋局網站

國家海洋局 工業和信息化部關於加強
“十八大”會議期間海底光纜保護的通知

沿海省、自治區、直轄市海洋廳(局)、通信管理局,中國海監總隊,國家海洋局北海、東海、南海分局,中國電信集團公司、中國移動通信集團公司、中國聯合網絡通信集團公司:
  中國共産黨第十八次全國代表大會將於近期召開,為了確保海底光纜安全,切實做好“十八大”會議期間的通信保障工作,根據《鋪設海底電纜管道管理規定》和《海底電纜管道保護規定》的要求,現將有關工作通知如下:
  一、各單位要充分認識保護海底光纜的重要性,從保障“十八大”會議順利召開的大局出發,切實加強對海底光纜保護工作的組織領導,加大宣傳力度,加強協調和監督檢查,確保海底光纜安全暢通,為“十八大”會議的順利召開創造良好的外部環境。
  二、各省(市)海洋部門會同通信管理、漁業等有關部門及電信企業,儘快成立保護海底光纜工作協調小組,定期組織開展監督檢查工作,協調和負責途經管轄區域的海底光纜保護工作。各相關單位要加強協調溝通,採取切實有效措施,防止海上漁業等各類開發活動導致海底光纜中斷事件發生。
  三、中國海監總隊可根據本通知精神,組織開展專項護纜執法行動,及時排除隱患,依法查處海底光纜保護區範圍內任何可能破壞海底光纜安全的海上作業,確保通信暢通。
  四、各地區、各單位要根據所管轄海域的實際情況,制定海底光纜突發事故應急協調和處置預案,確保在突發事故情況下,第一時間進行響應和處置。
  五、中國電信集團公司、中國移動通信集團公司、中國聯合網絡通信集團有限公司等基礎電信企業要與相關部門密切配合,制定海底光纜突發事故應急通信保障預案,通過多重路由、多重節點等網絡架構保護措施做好通信保障工作。
                國家海洋局 中華人民共和國工業和信息化部
                        2012年9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