廣電總局關於同意甘肅人民廣播電臺
都市廣播恢復商業廣告播放的通知
2月26日,國家廣播電影電視總局向甘肅省廣播電影電視局發出了《關於同意甘肅人民廣播電臺都市廣播恢復商業廣告播放的通知》,通知説:根據《廣電總局關於給予甘肅人民廣播電臺都市廣播暫停播放商業廣告處理的通報》(廣發〔2013〕8號)要求,你局對甘肅人民廣播電臺整改情況進行驗收後,向總局提交《關於甘肅人民廣播電臺都市廣播違規廣告整改情況及核查驗收的報告》(甘廣局媒發字〔2013〕10號),申請恢復該臺都市廣播商業廣告的播出。
經審驗,總局原則同意你局的驗收報告和申請,決定自2月27日零時起,恢復甘肅人民廣播電臺都市廣播所有商業廣告播出。望你局督促該臺切實貫徹整改報告中提出的各項措施,堅持做到依法依規發佈廣告。總局將繼續加強對該臺所有頻率廣告播放的監管,如發現有反彈違規的行為,將根據《廣播電視廣告播出管理辦法》、《廣播電視播出機構違規處理辦法》(試行)等規定,給予其暫停頻道播放,直至撤銷頻道許可等處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