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家發展和改革委員會公告
2013年第38號
根據《關於印發<電力需求側管理辦法>的通知》(發改運行〔2010〕2643號)和《國家發展改革委關於印發<電網企業實施電力需求側管理目標責任考核方案(試行)>的通知》(發改運行〔2011〕2407號)要求,發展改革委會同有關部門對國家電網公司、南方電網公司2012年度電力需求側管理目標責任完成情況進行了評價考核,現將考核結果公告如下:
2012年是電網企業實施電力需求側管理目標責任考核的第一年,國家電網公司、南方電網公司高度重視,認真履行社會責任,細化工作方案和各項措施,積極組織所屬省級電網企業實施節電項目,推動全國電力需求側管理工作取得顯著進展。根據各地經濟運行主管部門對省級電網企業的考核結果,結合各地區之間的交叉檢查,以及我委和有關部門對部分地區的抽查情況,綜合來看,2012年國家電網公司、南方電網公司均超額完成電力需求側管理目標任務,共節約電力302萬千瓦,節約電量117億千瓦時。從考核組織工作看,北京、山西、山東、遼寧、江蘇、湖南、江西、寧夏等地經濟運行主管部門綜合表現較好,個別地區需加大考核工作組織力度。
下一步,電網企業應繼續加大投入,在做好電網企業自身節電工作的同時,積極帶動社會節電;經濟運行主管部門應加強過程監督和有關服務,推動電力需求側管理廣泛深入開展。
附件:2012年度電網企業實施電力需求側管理目標責任完成情況表
國家發展改革委
2013年8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