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華社北京11月24日電 根據《建議》的要求,“十一五”期間,我國高技術産業要堅持體制創新與技術創新並舉、堅持引進和自主發展並舉、堅持高技術製造業和高技術服務業發展並舉,以提高産業核心競爭力為目標,積極發展對經濟社會有突破性重大帶動作用的高技術産業,超前部署戰略性新興産業發展,進一步提升産業層次和國際分工地位,大幅度提高創新能力和國際競爭力,推動我國由高技術産業大國向強國目標邁進。
高技術産業要按照産業化、集聚化、國際化的方向,繼續做大、加快做強,全面提升高技術産業的自主創新能力和國際競爭力。重點實施若干高技術産業重大工程和高技術産業化重大專項,加快利用高新技術改造和提升傳統産業。
“十一五”期間高技術産業發展的主要任務:一是加快發展信息産業,增強核心競爭能力。二是大力發展以信息技術、網絡技術和數字技術為基礎的高技術服務業,優化服務業結構。三是實施生物經濟強國戰略,加速現代生物産業發展。四是大力推進高技術産業化,面向新材料、新能源領域實施新興産業行動計劃。五是積極發展航空航天産業,推進支線飛機製造,積極參與國際分工。六是加快發展高技術産業基地,促進高技術人才、資金、技術向優勢區域集中。七是實施大企業戰略和中小高技術企業創業工程,構築以大企業為龍頭,大中小企業合理分工協作的産業體系。八是加快高技術和先進適用技術在傳統産業的廣泛應用,加快傳統産業結構調整步伐。
在政策措施方面,一是要加快科技體制改革;二是要建立多層次、多形式的高技術産業投融資體系;三是要加快研究制定生物、數字電視、新能源、新材料等新興産業的專項産業政策;四是要建立和完善促進高技術産業發展的稅收政策體系;五是要改革和完善人才制度;六是要完善知識産權創造、保護和運用的機制;七是要進一步完善促進自主知識産權産品出口、促進高新技術引進的貿易政策體系;八是要充分利用政府採購政策和合理運用技術性措施,按國際通行規則提高高新技術産品的應用水平。(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