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實現和完善政府與社會的職能分工及互聯互補互動
中國政府門戶網站 www.gov.cn   2005年12月06日   來源:人民日報

國家發展改革委社會發展司副司長 侯岩

  ●推進社會管理體制創新,關鍵在於進一步明確和完善政府與社會的職能分工,實現二者的互聯、互補與互動。

  ●當前的工作重點是:加快政府管理體制改革,加快事業單位改革,培育發展社會組織,加強社區建設和管理。

  安定有序,是社會主義和諧社會的一個重要特徵。實現社會的安定有序,必須不斷改革和完善社會管理體制,進一步明確和完善政府與社會的職能分工,實現二者的互聯、互補與互動。

  加快政府管理體制改革。在社會主義市場經濟條件下,政府的主要職能是經濟調節、市場監管、社會管理和公共服務。政府管理必須強化規則的制定和監管,而不是直接干預市場。按照這樣的要求,政府管理體制改革應著力解決好不同層級政府社會建設和管理職責不清、重復配置資源的問題,以創新政府公共服務的提供方式,推動政府社會管理的科學化。在解決管理職責不清的問題上,應堅持以公共服務的受益範圍為原則,進一步劃定中央與地方各級政府的基本權限,對全國有重大影響或跨省市區域的公共産品主要由中央政府提供,區域性的公共産品由地方政府提供。在創新政府公共服務提供方式的問題上,政府應在保證實現公共目標的前提下,以效率和效益最優為原則,採取直接生産、購買服務、民間採購和市場監管等多種方式;鼓勵和吸引民間資本或其他社會力量提供公共服務;對必須直接由政府承擔的公共服務和産品的生産,也要引入市場競爭機制。在推進政府社會管理科學化的問題上,應建立健全重大決策聽證、質詢、公示、論證以及責任追究等制度,以減少公共決策的隨意性。

  加快事業單位改革。推進社會事業單位的分類管理,應按照承擔任務的公益性程度以及營利和非營利性質,對其實行不同的經濟政策、不同的管理和運行模式。公益性事業單位由政府投資舉辦,財政全額撥款,執行政府確定的價格政策和免稅政策;非營利性事業單位由社會、企業或個人投資興辦,自我運營發展,政府可出資購買其服務,不以營利為目的,經營收入扣除成本後用於自身擴大再生産,實行政府指導價格和部分減免稅政策;營利性事業單位由社會、企業或個人投資興辦,自我運營發展,必要時政府亦可出資購買其服務,以營利為目的,實行價格放開和相應的稅收政策。公益性和非營利性事業單位應成為社會事業發展的主體,並逐步建立規範的法人治理結構,採取企業化管理方式,以降低成本、提高效率。營利性事業單位應按照建立現代企業制度的要求,實行自主經營、自負盈虧、自我發展、自我約束,在競爭中求得發展。

  培育發展社會組織。各類社會組織在社會管理中具有不可替代的作用。政府應適應形勢發展,採取必要措施,整合社會管理資源,大力培育發展包括社團、行業組織和社會仲介組織、志願團體等在內的各類社會組織,充分發揮它們在參與社會管理方面的作用,表達不同群體的利益訴求,培育社會成員正確的生活方式;發揮它們在社會監督方面的作用,提高社會的自主和自律能力,建立社會化的評估制度;發揮它們在滿足社會多樣性需求方面的作用,拓寬資金來源渠道,為社會成員提供政府不便和市場不願或不能提供的公共服務,擴大群眾對公共服務的選擇空間;發揮它們在提供互助方面的作用,讓群眾自我組織起來,促進社會融合,解決社會問題,維護安定團結。在培育發展的同時,要注意加強規範引導和監督管理。

  加強社區建設和管理。社區是現代城市管理的基本單元,建設和諧社區是構建和諧社會的重要載體。應積極探索新的社區發展和管理模式,健全社區管理組織體系,建立政府與非營利組織、企業在社區建設中的夥伴關係,把一部分政府可以不直接承擔和企事業單位剝離的社會職能、服務職能交由社區承擔;發揮社區協調利益、化解矛盾、排憂解難的作用,推動建立社區居民之間互相信任、互相關懷的關係,促進社區文明程度的提高;搞好社區基礎設施建設和基層黨組織建設,不斷完善功能,提高管理水平,增強社區的凝聚力和吸引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