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華社北京12月16日電 加快建設節約型社會,必須深化改革,健全節約資源的體制機制,充分運用價格、財稅等經濟手段促進資源節約,發揮市場配置資源的基礎性作用,調動市場主體自覺節約資源的積極性。
(一)建立反映資源稀缺程度和供求關係的價格形成機制。
全面推進水價改革。要繼續擴大水資源費徵收範圍,根據水資源的緊缺程度,提高水資源費徵收標準;推進階梯式水價制度和超計劃、超定額用水加價收費方式改革;逐步推進農業水價改革試點,依法整頓農業供水末級渠係水價秩序,取消水費計收中搭車收費,制止截留挪用;在強化成本約束、綜合考慮上游水價和水資源費等因素的基礎上,合理調整城市供水價格。加大污水處理費徵收管理力度。
積極推進電價改革。要在現行成本補償型電價定價機制的基礎上,研究建立反映電力供求和促進節約用電的電價形成機制。在廠網分開的前提下,建立與發電環節適度競爭相適應的上網電價機制,銷售電價與上網電價聯動,並逐步優化銷售電價結構。加大實施峰谷分時、豐枯分季電價力度,擴大執行範圍。對高耗能行業中國家淘汰類和限制類項目,繼續實行差別電價,抑制高耗能行業盲目發展,引導用戶合理用電,節約用電。
完善石油天然氣價格形成機制。理順天然氣與其他産品的比價關係,在生産、銷售等環節建立競爭性的市場結構,形成天然氣計劃內外執行同一價格,引導用戶合理使用、節約使用天然氣。改進成品油價格定價方法,使國內油價更加貼近國際市場實際情況,促進企業合理用油、節約和替代石油,引導消費者購買節油型汽車。
建立市場化的煤炭價格形成機制。要逐步建立科學的煤炭成本核算體系。實施煤電價格聯動,及時疏導煤電矛盾,研究建立煤熱價格聯動機制,研究提出煤炭成本核算方法。
完善土地價格形成機制。健全土地收益分配機制,擴大市場化方式形成土地價格的範圍,實現土地資源的市場化配置,使土地價格能夠及時充分反映土地市場供求和土地價值。
(二)完善促進資源節約的財政和稅收政策。
促進資源節約的財稅政策主要包括政府預算投入政策、稅收優惠或限制政策和政府採購政策等三個方面。
政府預算投入政策。在財政預算改革中,應將鼓勵資源節約納入政府公共預算支持範圍。一是在經常性預算中,設立“資源節約”支出科目。二是國家對一些資源節約重大項目和重大技術開發、産業化示範項目給予投資和資金補助或貸款貼息支持。
稅收政策。一是所得稅。國家對列入鼓勵目錄的節能節水産品和資源綜合利用産品給予所得稅的優惠。二是增值稅。對資源節約的重大設備和産品,其效益特別顯著而受價格等因素制約難以推廣,國家支持後有助於提高市場佔有率的,國家在一定期限內實行一定的增值稅減免優惠政策。三是資源稅。將一些尚未納入資源稅徵稅範圍的資源,如水資源、森林資源等,納入資源稅徵稅範圍;對於國家需要重點保護的資源能源,適當提高資源稅的稅額。
政府採購政策。要不斷擴大節能認證産品範圍,從已經開展認證的節能産品中,選擇那些社會需求量大、節能效益顯著的産品納入政府採購,並逐步擴大,確保2007年在全國全面實行。
“十一五”加快制定促進資源節約的財稅政策的重點:一是制定鼓勵生産和使用節能節水産品、節能環保型汽車和發展節能省地型建築的政策;二是繼續完善鼓勵企業開展資源綜合利用和再生資源回收利用的政策;三是支持政府節能管理和政府機構節能改造的政策;四是支持資源節約重大技術開發、産業化示範項目和重點行業資源節約技術改造重大項目的政策;五是完善高耗能産品進出口和抑制不合理消費的政策;六是健全資源有償使用制度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