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華網北京12月29日電 十屆全國人大常委會第十九次會議29日表決通過了畜牧法。國家主席胡錦濤簽署第45號主席令,公佈了這部法律。這部法律將自2006年7月1日起施行。
新華社受權全文播發畜牧法。這部法律分為總則,畜禽遺傳資源保護,種畜禽品種選育與生産經營,畜禽養殖,畜禽交易與運輸,質量安全保障,法律責任和附則,共8章74條,約9000字。
制定這部法律的目的是:規範畜牧業生産經營行為,保障畜禽産品質量安全,保護和合理利用畜禽遺傳資源,維護畜牧業生産經營者的合法權益,促進畜牧業持續健康發展。
法律規定,國家支持畜牧業發展,發揮畜牧業在發展農業、農村經濟和增加農民收入中的作用。國家幫助和扶持少數民族地區、貧困地區畜牧業的發展,保護和合理利用草原,改善畜牧業生産條件。(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