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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讀《機動車駕駛員培訓管理規定》
中央政府門戶網站 www.gov.cn   2006年02月19日   來源:人民日報

    解讀人:交通部公路司車輛處有關負責人

    建立培訓機構質量信譽考評體系

    規範機動車駕駛員培訓經營活動的同時,《機動車駕駛員培訓管理規定》(以下簡稱《規定》)進一步細化培訓經營模式的種類,鼓勵培訓機構專業化經營,增加了道路運輸駕駛員從業資格培訓和機動車駕駛員培訓教練場經營,以此區別於普通機動車駕駛員培訓。道路運輸駕駛員從業資格培訓分為道路客貨運輸駕駛員從業資格培訓和危險貨物運輸駕駛員從業資格培訓兩類。

    《規定》要求,機動車駕駛員培訓機構應當在註冊地開展培訓業務,不得採取異地培訓、惡意壓價、欺騙學員等不正當手段開展經營活動,不得允許社會車輛以其名義開展機動車駕駛員培訓經營活動。

    《規定》明確對駕駛員培訓機構的定期審查,便於學員依學校排名選擇駕校。同時要求,省級道路運輸管理機構應當建立機動車駕駛員培訓機構質量信譽考評體系,制定機動車駕駛員培訓監督管理的量化考核標準,並定期向社會公佈對機動車駕駛員培訓機構的考核結果。

    嚴格教練員資格審查

    對機動車駕駛員培訓機構的管理重點由硬體管理轉向軟體管理,尤其是教練員的素質管理,是《規定》的一項重要變化。《規定》提出,各類駕駛員培訓機構中,駕駛操作教練員總數的90%應當經全國統一考試合格,持有《中華人民共和國機動車駕駛培訓教練員證》。據介紹,《教練員考試大綱》也將於近日公佈實施。

    《規定》對教練員設定嚴格的教學質量信譽考核標準,考核內容包括教練員的基本情況、教學業績、教學質量排行情況、參加再教育情況、不良記錄等。要求省級道路運輸管理機構應當建立教練員檔案,使用統一的數據庫和管理軟體,實行計算機聯網管理,並依法向社會公開教練員信息。教練員若弄虛作假填寫《教學日誌》、《培訓記錄》,或是索取、收受學員財物,將被責令限期整改,逾期整改不合格的,則予以通報。

    安全駕駛素質成為首要考核項目

    此前,學員選擇駕校時並不十分了解駕校的經營規模和狀況,交納學費時也不清楚具體收費項目。《規定》要求,機動車駕駛員培訓機構應當公示其經營類別、培訓範圍、收費項目、收費標準、教練員、教學場地等情況。

    為方便學員培訓,《規定》要求,機動車駕駛員培訓實行學時制,按照學時合理收取費用,並應當建立學時預約制度,並向社會公佈聯絡電話和預約方式。為了保障學員的學習效果,《規定》提出,每個學員理論培訓時間每天不得超過6個學時,實際操作培訓時間每天不得超過4個學時。

    安全意識和安全知識成為考核重點。據這位負責人介紹,根據新的駕駛員素質教育大綱和駕駛員培訓教材,安全駕駛素質成為首要考核項目,也將是駕駛培訓的主要內容。交通部正在與公安部門進行協調,考慮改進機動車駕駛員考試項目,以更科學的考試方式適應安全駕駛的需要。(記者 歐陽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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