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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會矛盾考驗執政能力 執政黨著力破解新課題
中央政府門戶網站 www.gov.cn   2006年06月24日   來源:新華社

    新華社北京6月24日電(記者宋振遠、郭奔勝、張曉晶)在建黨85週年前夕,濟南市召開了改革開放以來第一個全市群眾工作大會,主題是研究新形勢下如何加強和改進群眾工作。

    面對“發展黃金期”和“矛盾凸顯期”,一些不斷出現的階段性矛盾影響著黨群幹群關係,能否及時化解矛盾考驗黨的執政能力。

    從“與民爭利”到“為民謀利”

    〔矛盾現象〕山東農民張軍是有名的“上訪戶”。8年前,他為當地政府搞的村村通自來水、通柏油路等“四通”工程中強行集資攤派(人均負擔400元)問題,上訪了整整兩年。4年後,他又因村民徵地補償款被鎮村幹部截留,再次踏上信訪路。如今,他家的沿街房被強行拆遷,在記者的幫助下才拿到70%的補償款。張軍説,“我是高中畢業生,知道中央一直在強調利為民所謀,可為什麼一些黨員領導幹部非要幹與民爭利的事呢?”

    農民負擔、徵地糾紛、拆遷補償、農民工討薪、下崗職工,這些社會矛盾的出現有其客觀性,但背後卻可以折射出一些黨員領導幹部扭曲的政績觀和發展觀。

    〔權威解讀〕中央黨史研究室副主任李忠傑:堅持權為民所用、情為民所繫、利為民所謀,實現好、維護好、發展好最廣大人民群眾的根本利益,保證人民群眾共享改革發展的成果。這是黨的十六屆四中全會做出的政治承諾。回顧過去,我們在一些政策和做法上出現了“與民爭利”問題,引起一些群眾不滿,教訓深刻。近幾年來,中央提出以城帶鄉、以工補農、以人為本、科學發展觀等重大戰略思想和舉措,並要求地方努力建設服務型、法制型政府,切實把工作重點從直接抓招商引資、生産經營等轉到示範引導、提供政策服務上來。今後應把握一個原則:搞改革必須以不損害群眾利益為“底線”,改革成本代價應由全社會共同承擔。

    〔改革探索〕隨著國務院宣佈農業稅的取消,億萬農民告別了“皇糧國稅”。這個“歷史性決定”極大改善了農村的黨群幹群關係。

    一段時間裏,江蘇省群眾信訪量中60%以上是拆遷、徵地引發的矛盾。近年來江蘇提出城市拆遷和徵地要走行政推動與市場補償雙軌制,提高了補償標準,南京等城市還實行困難拆遷戶政府兜底住房的措施,結果拆遷和徵地信訪量分別下降40%和70%。

    與一些地方熱衷於搞馬路邊的“形象工程”不同,濟南市近兩年將市區1476條“背街小巷”的治理納入議事日程,投入3億多元財政資金,在群眾家門口的小巷中免費鋪花磚、設花壇、安裝健身器材。家住官中街43號的馬桂芝老人因巷道路況差,過去出門得扶墻挪著走。看著被治理一新的巷道,老人説:“小街小巷是不如大馬路工程顯眼,但卻把共産黨的形象樹在了家門口,咱老百姓心裏舒坦呀!”

    從“替民做主”到“讓民作主”

    〔矛盾現象〕“誰能告訴我,究竟種什麼”,這句在農村流傳很廣的話,形象地反映了違背農民意願、強行調整農業結構的現象。這種“替民做主”式的決策在其他生産生活領域也較普遍,如“沿街統一商鋪”“農民統一上樓”“出租車統一車型”等,既違背群眾意願,又違背市場規律,使群眾對一些基層黨委政府産生信任危機。

    近年來,有關群眾缺少知情權、話語權和參與權的問題,引起社會關注。一些群眾信訪難、維權難,反映了群眾利益訴求渠道的缺失,其根源是一些地方和部門不願放棄“替民做主”的既得利益。

    〔權威解讀〕南京大學風險與保障研究中心副主任朱力:當前,黨委政府決策方式的自覺轉型滯後於社會的自然轉型。在計劃經濟時代,群眾生産活動比較單一,習慣於黨委政府“替民做主”,但隨著社會轉型,各群體的利益訴求日益多元化,僅靠各級黨委政府“替民做主”難以實現好、維護好、發展好最廣大人民群眾的切身利益。

    山東省委副書記、濟南市委書記姜大明:“替民做主”仍帶有官老爺色彩,往往並非群眾想要的,“讓民作主”才能真正體現群眾的主人翁地位。群眾在我們心裏有多重,我們在群眾的心裏才有多重,因此必須通過體制創新,建立科學民主的決策辦事制度,暢通民意管道,保障群眾話有處説、難有處解、事有處辦。

    〔改革探索〕在農村,自1982年憲法規定農村建設自治性組織後,村民自治得到廣泛推行。民政部統計顯示,2005年全國18個省區市的30萬個村委會進行了換屆選舉,佔全國村委會的一半,近4億農民通過選舉實現“當家作主”。另外,全國農村涌現出的各种經濟合作組織,成為農民闖市場的“主心骨”。

    在城市,社區居民議事會、懇談會等民主參與形式紛紛出現。南京搞了個“市民論壇”,市領導和市民面對面交流,已成為市委市政府問計於民、科學決策、融洽黨群幹群關係的重要載體。廣州市搞了個社情民意調查中心,使黨委政府決策更加符合實際。

    2005年,全國人大首次舉行個人所得稅立法聽證會,顯示在重大決策上,傾聽民聲、體察民意的聽證制度正成為必經環節。在一些地方,解決群眾信訪難題等也引入聽證制度,彰顯一個多元化的民意訴求渠道正在建構中。

    改革越走向“深水區”,越要維護群眾利益

    〔矛盾現象〕南京市民朱浩夫婦倆在企業工作,每月2000多元收入,孩子讀初中,家中還有位60多歲的老人。朱浩説,生活過得去,但心裏不踏實,存在三怕:怕買不起房、怕看不起病、怕孩子上不起學。朱浩的心態很有代表性。

    當前,群眾反映強烈的“看病難、上學難、住房難”問題,多涉及深層體制改革問題,如社會公平等,這些問題是改革伴生的階段性矛盾,解決得好有利於黨群關係和諧,否則就會損害黨在群眾中的威信。

    〔權威解讀〕中央黨史研究室副主任李忠傑:一個黨過去先進,不代表現在先進;現在先進,不代表永遠先進。前蘇聯共産黨的興衰史是一個值得深思的典型。前蘇聯共産黨是一個老黨、大黨,在93年的歷史中,執政74年,當它擁有20萬名黨員時,帶領人民奪取了政權;當它擁有200萬名黨員時,取得了反法西斯戰爭的勝利;當它擁有2000萬名黨員時,卻因為不能保持先進性,最終喪失了政權。新的歷史條件下需要我們與時俱進,加強和改進黨的領導,自覺接受群眾監督,提高黨的執政能力,從而構建起新型黨群幹群關係。

    江蘇省委書記李源潮:中國有句古訓:“以百姓為天,百姓與之則安、輔之則強、非之則危、背之則亡。”中央的好政策需要各地認真落實。地方黨委政府必須多用群眾的幸福感檢討工作得失。GDP上去了,但如果生態破壞了,群眾不會滿意;城市建設上去了,但如果住房太貴,群眾不會幸福;經濟指標上去了,但如果社會管理上不去,群眾沒有安全感;政府財稅增加了,但如果富民落後了,群眾不會認同。

    〔改革探索〕最近幾年,中央政策直指與群眾利益密切相關的社會保障、社會公平等深層問題,在農村合作醫療、減免義務教育收費、解決中低收入戶住房問題等方面,作出一系列重大決策和行動。

    針對群眾“看病難看病貴”問題,國務院明確提出2010年普及社區衛生服務,做到小病不出社區。2006年國家承諾提高對參加合作醫療農民的財政補助標準,擴大試點縣範圍,到2008年在全國農村基本普及。

    針對群眾反映強烈的教育問題,中央提出從2006年起兩年內全部免除農村義務教育階段學雜費,並繼續對貧困學生免費提供課本和寄宿補助費,同時推行“一費制”,遏止教育亂收費。

    針對群眾意見較多的住房問題,從去年始,國務院先後兩次出臺城市房地産的新政策,堅決遏止房價上漲過快的勢頭,著力解決中低收入群體的住房難問題。

    最近,中央又召開政治局會議,研究分配製度改革問題。在此之前,國務院出臺《關於解決農民工若干問題的意見》,從維護合法權益等7個方面為農民工提供“政策保護傘”。

    “群眾滿意不滿意、幸福不幸福,是反映黨群之間和諧度的最重要尺子。” 姜大明説,縱觀黨的發展史,黨的最大優勢是密切聯絡群眾,最大危險是脫離人民群眾。因此,越是改革攻堅,黨越要體察民情,正如新一屆中央領導集體強調的,“發展越是處於關鍵時期,黨的群眾工作就越要加強”。(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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